薛城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细化工作任务,形成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认真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为扎实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1、全面公开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和部门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信息,内容涵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
2、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实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和扩大公开范畴,公开的信息更加全面,公开力度显著增强,逐渐向“精细化”公开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2019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共计19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2条,均按时限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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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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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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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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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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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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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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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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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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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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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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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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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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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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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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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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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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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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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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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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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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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重点领域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审查、发布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