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医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1-29 15:5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薛城区医保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0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永福路2号,邮编:277000 ,电话:0632—4461066,电子邮箱:xczwgk@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民生公益类信息18条,重点领域公开类信息19条,工作报告2条,文件类信息11条,回复人大政协提案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6条,公开办事指南类信息3条,部门公开年报2条,部门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领导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局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

三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综合政务: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部门工作、工作报告、民生公益、医保领域公开等。

2)组织机构:下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

2、信息公开的形式

2020年,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二是通过“爱薛城”APP微信公众平台;三是局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公开。

3、及时更新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安排专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上传,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规范,对局相关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00.74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点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

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做到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医保中心与局机关之间的信息联动性,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进行汇总,以防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或存在遗漏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