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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卫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薛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仲建商务广场9楼A座,邮编:277016,电话:0632—4412513,电子邮箱:xcqwshjhsyjadmin@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薛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标准、严密信息公开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1.主动公开情况。区卫生健康局紧紧按照“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00条,包括重点领域39条,会议公开1条,政策解读1条,区建议提案20条,市建议提案5条,其他政府信息3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信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由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答复事项进行信息初审,经政策法规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人人有责、层层负责、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卫生健康局无独立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3年度,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区政府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信息报送保质保量。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信息员业务培训,强化保密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办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及时率有待加强。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对相关政务公开方式群众关注度较低,卫健系统内有些需要群众知晓的信息不能第一时间反馈到群众;三是人才配备薄弱。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本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工作人员精力有限,在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上可能不够及时,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在目前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力度,同时,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并加大培训力度,确实提高工作能力,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涉及我局的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全区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主动听取广大群众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枣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枣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3年,薛城区卫健局收到区政协提案11件,办复率100%;承办区人大建议8件,办复率100%。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府开放日等创新形式。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地址:枣庄市薛城区仲建商务广场9楼A座,邮编:277016 ,电话:0632—4412513,电子邮箱:xcqwshjhsyjadmin@zz.shandong.cn)。
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