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周营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将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金汇路32号,邮编:277016 ,电话:0632—4711027,电子邮箱:zy4711027@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理解、认同协同,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现将2023年度周营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周营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安排镇党政办作为具体负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和监督,做好政务网站安全维护、信息发布、统计上报和保密审核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是政务公开的主战场,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核心。我镇将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设置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会议发布、回应关切等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展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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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信息的更新力度有待加强,管理办公室与各部门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合理分配好专兼职人员的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切实发挥政府信息为民解难的服务作用。三是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深化政民互动力度。坚持常态化应对舆情,对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发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薛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周营镇未承办区级人大建议,承办区级政协提案共件8件,其中主办政协提案2件,分别是12085号提案《关于加强对我区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12077号提案《关于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解决物业“难点堵点”》;协办政协提案6件,分别为12122号提案《关于加强物流行业监管的提案》、12111号提案《关于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升城市阅读力的建议》、12098 号提案《关于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新风尚的建议》、 12050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12024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四首经济”提升新城发展活力的建议》、12011号《关于建立垃圾分类引导激励机制的建议》,截至2023年底,所有建议提案均已解决采纳,答复完毕。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企业和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监督评价、政府开放日等创新形式。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金汇路32号,邮编:277016 ,电话:0632—4711027,电子邮箱:zy4711027@zz.shandong.cn )。
周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