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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23 10:4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薛城区财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中和路财税综合服务中心,邮编:277000;电话:0632-4491555;电子邮箱:xcqcz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薛城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作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财政领域财政预决算、政收支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重点工作信息。截至202312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76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38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严格落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做到答复申请依法有据、内容规范、用词严谨。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流程,有序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确保信息上传及时、避免出现空白栏目,切实做好信息上传维护工作。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无独立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3年度,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政府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对照目录核查信息更新情况,对照发布要素查缺补漏,做好隐私信息和错敏词处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和及时

(五)巩固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信息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保密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办及上级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对照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公开形式的丰富性及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互动性不足。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一方面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制定详细的信息发布计划,明确发布内容、时间等,并及时更新信息。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理念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同感和参与感,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2023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薛政办发〔202316号)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财政预决算、政收支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本年度区财政局作为办单位承办区级人大建议10件,区级政协提案4件,涉及学前教育乡村振兴土地征用医养结合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等民生热点问题,答复率100%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把群众的需求在首位,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加大文字与图表的结合力度,达到图文并茂,重点突出,直观简要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薛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薛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薛城区中和路财税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2-4491555;电子邮箱:xcqczj@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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