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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薛城区中和路财税中心407室,邮政编码:277000;电话:0632—4450005;电子邮箱:xcfpb4450005@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薛城区乡村振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视察枣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大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高斗争本领,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乡村振兴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薛城区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信息62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方面:一是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公开农业农村局的机构职能、办公地址等;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等事项;三是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要求对拟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高质量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薛城区2023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薛城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乡村振兴局无独立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3年度,区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区政府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信息报送保质保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对信息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健全制度,建立信息网络,建设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二是抓好信息工作的重点,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聚焦部门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问题,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三是抓好信息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给信息工作创造好的环境。健全和落实信息工作制度,使政务信息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配置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的工作队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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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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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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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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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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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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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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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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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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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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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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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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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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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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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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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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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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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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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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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差距。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对公开政策内容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镇村干部及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还有待于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加强多种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看,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做好公开的前提下,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薛城区乡村振兴局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配合枣庄市乡村振兴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共交办我局建议1件;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共交办我局提案3件。主要涉及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问题。以上建议和提案,我局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达到100%满意。
(四)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
区乡村振兴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结亲连心、消费帮扶、民生赶大集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改善民生、帮扶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推动了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七)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薛城区中和路财税中心407室,邮政编码:277000;电话:0632—4450005;电子邮箱:xcqfpb4450005@zz.shandong.cn)。
薛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