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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18 16:3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联系(地址:薛城区长江东路769号,邮政编码:277000;电话(传真):0632—4412426;电子邮箱:xc4412426@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难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收到两项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跟进局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在市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重点宣传。

5.监督保障情况。建立生态环境系统督查督导机制,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局属队、站、科室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重点,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2

0

2

(七)总计

0

0

0

0

2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差距。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公开内容偶尔存在错字、格式不对等情况。二是政务公开有关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应结合当前新形势要求,解读形势应灵活多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对需要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领导审批后发布,避免工作上的疏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科室工作责任,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确保政务公开信息让群众看得见、听的懂、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薛城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积极配合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7个,人大建议2个。以上建议和提案,我局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达到100%满意。

(四)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

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良好氛围,推动了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七)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薛城区长江东路769号,邮政编码:277000;电话(传真):0632—4412426;电子邮箱:xc4412426@zz.shandong.cn)。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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