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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2024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水务重点工作,逐一理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和规范审核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未发生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余条,主要涵盖机构职能、履职依据、规划计划、处罚强制信息、政府开放日、会议公开、组织管理、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工作报告执行公开、惠民实事执行公开等13大类,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经济等问题的关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机制,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工作,不定期对网站错敏字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及时对区政府反馈的网站监测报告反馈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全部按时规范整改到位。
4.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开展网站更新工作,强化建设门户网站。加强政务信息审核力度,确保发布的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目前,我局有“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微信公众号,致力于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薛城。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为做好政务公开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提供组织领导保障。为贯彻执行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制定了2024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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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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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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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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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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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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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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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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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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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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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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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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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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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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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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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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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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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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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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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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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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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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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性还需加强;二是新媒体政务平台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持续做好定期自查自纠和信息清理更新工作,做好法定公开事项目录的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指南准确有效。二是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做好“两个统筹”,把安全保密和风险防范放在关键位置,通过健全制度、例行检查监督、建立奖惩机制等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可靠。同时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季度公开重点公开承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及供水厂出水安全情况。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一是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1件,内容包括:关于对农村老旧水库加固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改造的建议、关于提升农村供水水质的提案等方面,截至2024年7月,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回复完毕。二是承办市人大建议0件、市政协提案3件,包含:关于全面排查并接管老旧小区市政设备设施的提案、关于搬迁枣庄新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切实加快黑峪水库周边环境改造提升的建议等方面,截至2024年7月,所有提案均回复完毕。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一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调度频率,动态调整事项,保障数据真实性、有效性,提高及时率和覆盖率。二是依靠“政府开放日”、市级节水实践教育基地宣传等活动,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4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麦穰店村南,邮编:277000,电话:0632—4412527,电子邮箱:xcqcxswj@zz.shandong.cn)。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