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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时间:2026-01-14 15:1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 xxgknb/2025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联系(地址:薛城区长江东路769号,邮政编码:277000;电话:0632-4412426;电子邮箱:xcsth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公开信息主要有大气、饮水监测数据信息,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环保督察转办件办理情况等重大民生信息。及时发布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公开,全面公开薛城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公开执法结果8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通过网上申请、线下收递、传真、邮箱等多种渠道接受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为100%,比去年同期增加3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局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全生命周期管理政府信息,不断推进公开水平。

4.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府网站为核心载体,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与动态更新工作,同时不断创新网络宣传方式,利用枣庄日报、薛城周讯等多种形式拓宽渠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累计报刊、媒体刊发20条,进一步树立了生态环境部门务实、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5.监督保障情况。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优化完善,在全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以此保障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长效推进。与此同时,我局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事宜,严格落实信息按期发布、动态更新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年度数量

行政许可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年度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它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它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不够扎实,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对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梳理不够细致;三是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相对较少,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

下步改进: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深化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的理解与把握,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健全全流程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提升公开效率;三是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政策解读形式,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自身工作,不断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工作流程,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推动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度承办区级人大建议1件、区级政协提案2件,内容涉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问题,承办市级政协提案1件,内容涉及加强污水处理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结,办复率100%

(四)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以公开强信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凝共识的新路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枣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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