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9月10日,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区委书记、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巴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监督执纪,紧盯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要完善纪检监察、区委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不断强化刚性约束,深化标本兼治。要突出实干实绩,围绕落实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会议和全区强化作风建设助力集中攻坚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亮剑争先”擂台比武、亮诺践诺公开表态等九大措施,健全完善“事上练、事中察、事后评”的知事识人体系,为担当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不断巩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