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哪些特殊要求?
来自: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1-30 10:09:23
1.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16至60周岁,按身份证记载出生年月计算。从业人员不包括未从事家政服务的机构工作人员。
2.家政服务机构实行员工制的,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进行单位就业登记。非员工制的,进行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年龄在50-60周岁的女性不受就业登记限制。
3.按照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实际购买的保险费数额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4.从业人员注册营业执照的不在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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