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单位正常参保的退休人员享受医保账户待遇以外,2023年1月起,符合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含其他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未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并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0 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按照2022年度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按照2022年度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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