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住建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

来自: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2-01 10:34:33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

(一)事项设定层级:法律法规

(二)设定依据及条款: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三)申请主体: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有资质安装单位

(四)办理条件: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五)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登记备案机关,并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

2、安装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

6、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7、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8、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租赁的设备,还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以及出租单位出租前检测合格证明。

(六)数量信息:无数量限制

(七)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八)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九)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住建局南楼101室。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即时办理;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批: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同意安装的决定。

(四)办结:工作人员根据有关审批资料和决定,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发放给申请人,资料归档。

(十)办理方式:薛城区住建局南楼101室直接办理

(十一)受理窗口:薛城区住建局南楼101室

(十二)受理窗口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40-11:50,下午13:40-17;20

(十三)办件类型:承诺

(十四)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十五)承诺期限:即时

(十六)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632-44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