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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410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07-19
发文机关 区城乡水务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水政字〔2019〕2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水政字〔2019〕2号


各镇街水利站,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2019年7月19日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根据《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薛政办发〔2019〕8号)要求,结合水务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普遍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全局有关股室依据职责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完成“三项制度”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强化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3、加强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水政监察股负责执法文书规范及格式。

2、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行政强制、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必要时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

3、加强记录归档和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案卷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统计分析,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设置法制审核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的制度机制。

2、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编制并公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进行法制审核。除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对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执法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全面审核。

3、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法制审核完成后,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对法制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对审核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制审核机构报机关负责人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政监察股负责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局“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局属相关单位、股室负责同志为职能科室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贯彻执行。我局成立由局长邵长军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股,邵恒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统筹衔接。开展“三项制度”的推广宣传,要将开展三项制度工作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具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能的水政监察股等相关股室是执行三项制度的主体,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监管监察活动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