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08772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发文机关 |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商字〔2021〕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薛商字〔2021〕23号
各商贸企业、局属有关科室:
现将《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8月2日
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要求将从8月初至12月底,在全区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2021年度省、市、区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按照“深入、精准、严格、治本”要求,开展商贸领域学法普法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从8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9日)
各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建立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开展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企业将实施方案拟定好,并组织落实,留存好相关资料备查。
(二)集中学法阶段(8月9日至8月30日)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学习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重要文件(见附件1);(2)今年以来省、市、区加强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3)近年来区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警示教育;(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
局市场管理室要编制学习目录,将上述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对口部门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学习目录,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必学内容可以从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学习专栏自行下载学习;自学内容由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企业要参照局下发的学习目录组织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2、各企业要对必学必训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同时结合单位实际,进行针对性培训。要结合自身行业领域、现有岗位专业特点,采取公司级、部门级、岗位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一次。培训结束后,要建立专项行动培训档案留档备查。
3、各企业要结合所学内容,按照新规定新要求进行自查,尽快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总监等制度要求,并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专项执法检查阶段(8月30日至10月30日)
局将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商贸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制定执法检查计划。8月30日至9月5日,局市场管理室制定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要列明拟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称,计划检查日期,检查重点内容等,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
2、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9月5日至9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7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41号)等文件规定,对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10月1日至10月30日,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依照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对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四)迎接巡查督察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11月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由县级干部带队,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抽调市、区级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执法组,采取“A查B、B查C”的模式,对企业开展异地执法检查。
(五)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企业、局有关科室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研究制定并逐一落实管用、实用的制度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强化和落实各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本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局成立以局长褚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局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严上加严、细上加细、实而又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三)切实强化宣传教育。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防“三违”行为;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局市场科根据区方案每个阶段要求的工作重点和时限,负责向区安委会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每个阶段要求的工作重点和时限,及时、准确报送相关统计表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主要做法、进展成效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策建议等信息。
联系人:刘 岗
电 话:15263201180
邮 箱:xcsmlts@zz.shandong.cn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关于印发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薛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309号-1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邮编:277000 网站技术支持:0632-4441199
网站标识码:3704030010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