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推送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370403/2022-14130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3-23 发布日期 2021-03-23
发文机关 区卫生健康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卫健字〔2021〕15 号 有效性 失效

2021年薛城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薛卫健字〔2021〕15 号


为有效遏制结核病的发生及流行,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顺利完成全年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全年工作目标

(一)积极提高病人发现率;完成发现指标140例。

(二)肺结核治疗成功率90%以上;

(三)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总体到位率95%以上;

(四)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

(五)耐多药病人高危人群筛查率95%以上;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工作任务。继续完善政府主导、

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预防和控制可持续发展有效机制,定期召开防治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评价结核病工作进展,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结防工作质量。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病人发现率。加强疾控机构和 医疗机构的合作,做好转诊和追踪工作。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和转诊工作,转诊率到100%;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确保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病例总体到位率95%以上;开展密切接触者和HIV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对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成功率。进一步落实病人 规范治疗和全程督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治疗方案,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按《肺结核病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治疗、随访和督导病人,确保治疗成功率90%以上;为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转诊和治疗工作质量,对按要求开展转诊和完成病人督导管理工作的人员,按项目规定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报病、督导管理补助经费。

(四)加强督导随访,开展好耐多药防治。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模式,完成结核病人的服药管理和督导随访工作任务。按照市结防中心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要求,积极开展痰培养工作,筛查率达到95%以上,向市级积极推送耐多药可疑病人,并及时运送痰标本。积极推进“山东省肺结核患者智能管理”项目工作,逐步提高病人督导随访管理水平和患者服药治疗依从性,进一步提高病人的治疗成功率。

(五)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学校防控。加强与教体部门协助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防制度,结合学校肺结核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学校特点,加强学校结核病师资培训,开展健康教育,防范学校结核病的暴发与流行。

(六)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健康教育。以《肺结核病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为主要内容,计划举办3期培训班,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和全区各级学校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师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结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围绕“3.24”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效果,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继续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三、加强督导和考核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区各医疗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季度督导,进行半年和年终

两次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分值量化,记入当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成绩;联合区教体部门,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和全区各学校2021年两次肺结核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附件: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社区结核病人发现及可疑症状转诊指标


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社区结核病人发现及可疑症状转诊指标

镇(街)/社区名称

病人发现

可疑症状转诊

备注

陶庄

20

120


邹坞

20

120


张范

20

120


周营

20

120


沙沟

20

120


常庄

20

120


临城

20

120


兴仁

15

120


兴城

15

120


合计

170

1080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

1、严格执行肺TB病人归口管理规定,及时报告转诊可疑肺TB病人,禁止收治肺TB病人;

2、可疑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率均为100%;

3、各种登记、报表等资料完整。


文件文字版:

薛卫健字〔2021〕15 号2021 年薛城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docx

文件PDF版:

薛卫健字〔2021〕15 号2021 年薛城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pdf
薛卫健字〔2021〕15 号2021 年薛城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docx 薛卫健字〔2021〕15 号2021 年薛城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