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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4125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1-05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安发〔202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薛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切实抓好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聚力“先把经济搞上去”,紧紧围绕“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认真梳理2020年排查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着重监管问题和对象,加快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并狠抓落实,确定一批需要重点整治提升的企业(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培训、应急演练不到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自动化水平不高,双重预防体系运行不规范,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治安防范不达标,超设计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三违”行为,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

(二)煤矿领域。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煤矿安全监管机制不理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和隐患。

(三)非煤矿山领域。着力解决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安全费用未按照标准进行提取和使用,未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未根据现场实际编制爆破作业指导书,工作台阶坡面角控制不良,工作线推进不平直,工作面开采不平整等问题和隐患。

(四)消防领域。着力解决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聚集场所、临时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及装饰装修材料、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企业消防应急演练不到位,“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缺乏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不足,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知识缺乏、自救能力差等问题和隐患。

(五)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领域。着力解决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格,乡村四类危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不规范、重大风险和企业底数不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存在安全隐患,重要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不清、不全,存在马路市场,货车及黄标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乡村道路与国道、省道交界处缺少交通信号灯、安全警示标识、减速带或遮挡视线,道路运输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不畅等问题和隐患。

(六)城市建设和燃气领域。着力解决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脚手架、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塔机安装、起重机械施工、吊篮作业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汛期深基坑积水,用电管理不严格;工程违规分包和分包手续不全,工程监理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不严,城区道路亮化、绿化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村镇工程、农村自建房施工管理不到位;城区行道树接触电线、树干存在坠落危险,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城区路面桥面坍塌、破损;液化气流通市场监管不到位,农村“煤改气”入户检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

(七)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领域。着力解决园区防洪(潮)设施标准过低,园区内企业随意变更、非法改扩建,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园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园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充足、应急值守不严格等问题和隐患。

(八)民用爆炸物品领域。着力解决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完善,民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风险判定不科学、管控不严格等问题。

(九)油气管道和电力领域。着力解决油气管道警示标识损坏,油气管道安全巡查频次低、高科技动态监测手段不健全;企业用电安全监管不到位,群众家庭用电安全知识淡薄,变电站汛期积水等问题和隐患。

(十)特种设备领域。着力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部分危化品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低,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使用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和隐患。

(十一)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着力解决冶金等工贸行业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严格,教育培训档案建立不规范,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未完全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问题和隐患。

(十二)学校领域。着力解决校舍未通过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校园周边销售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备案的补习班存在安全隐患,学校不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未对教师、学生、家长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和隐患。

(十三)农业领域。着力解决农业机械流通市场监管、持证监管不到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期服役、超速超载、违规作业、违法载人,农机脱检、伪造、变造和挪用农机牌证等问题和隐患。

(十四)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领域。着力解决涉危险废物的企业危废管理不规范,未分类贮存及建立台账制度,超期、超量储存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违法违规产生、贮存、转移、运输、倾倒、填埋、利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危险区域防护设施、警示标志不足;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和隐患。

(十五)文化和旅游领域。着力解决旅行社租用“黑车”,景区、景点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娱乐设施安全检查不到位,水库、塘坝、河道及采空坑等巡查不到位,游乐场所疏散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

(十六)医院领域。着力解决部分医院楼房规划不合理或陈旧,喷淋(感烟、感温、火焰探测器)等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不合理,部分乡镇医院布局不合理、房屋改造未完成,大夫、护士安全知识缺乏,医疗废弃物处置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和隐患。

(十七)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农村道路交通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载、农村面包车超员,防撞护栏、减速带及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不健全,平交路口规划设计不合理;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危险水域警示标志、防护设施不健全,重点时期危险水域看护不到位;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晰,儿童游乐设施和项目不符合安全规范或者没有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不深入,入户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

三、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1月-2月)

1. 各镇街、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掌握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形成的“两个清单”,列出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企业(单位)名单,明确集中攻坚的任务目标,填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清单》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企业(单位)清单》(见附件)。

2. 各镇街、各牵头单位要在明确集中攻坚任务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形成各自的集中攻坚推进方案,并于1月15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重点突破阶段(2021年3月-10月)

1. 坚持分类推进。针对确定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积极推动问题解决。针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要树立标杆榜样,选择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做法,鞭策后进,督促落后企业认真整改。对于思想认识不足、整改有困难的企业(单位),要邀请有关专家为其“开小灶”,帮助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 实现本质安全。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企业(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 建立退出机制。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4. 强化督促指导。区安委会根据各镇街、各牵头单位集中攻坚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集中督导。

(三)总结梳理阶段(2021年11月-12月)

各镇街、各牵头单位对集中攻坚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攻坚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各自的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企业(单位)清单》,于2021年2月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推进方案,对各镇街、各牵头单位开展督导。

(二)强化调度通报。为确保集中攻坚活动扎实开展,区三年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调度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创造亮点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宣传。各镇街、各牵头单位要加强集中攻坚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月至少向区三年行动工作组办公室报送2篇信息。区三年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将加强信息整理编发,积极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和各类新媒体进行推送,大力宣传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

(联系人:王光照;电话:4412118;邮箱:xcqawhbgs@zz.shandong.cn)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清单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企业(单位)清单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1 红头.doc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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