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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411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1-13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安发〔2020〕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薛安发〔2020〕4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包装作业区域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至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区安委会制定了《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13日

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加强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薛安办发〔2020〕3号)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决定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班,从2020年1月13日至2月20日开展为期38天的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安办主任田传刚担任,成员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监局、区交通运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董强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整治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非法生产行为。公安、应急、市监、交运、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重点排查原关闭的一家生产企业所在的镇街、乡村,原从业人员有无非法生产行为。二是重点排查利用出租房、临时搭建房、偏避养殖场、空置房等非法生产行为。三是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及外省区市人员来我区承包房屋进行非法生产行为。四是传统的非法生产区域及家庭作坊,在自家里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非法经营采购行为。应急、公安、市监、交运、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行为: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违禁产品的;批发企业未执行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且无买卖合同的;零售经营者未向批发企业采购,与批发企业无购销合同且进货渠道不明的;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成品的。

(三)非法经营储存行为。应急、公安、市监、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根据相关职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行为,责令停止非法储存行为,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符合“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经营户和批发企业依法吊销、撤销经营许可证;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人员密集区的零售店坚决取缔。

(四)非法运输行为。公安、交运部门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凡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交运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行为,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凡借用批发企业证件采购运输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要对当事人和其证件所属的批发企业一并严查严处。

(五)非法燃放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对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令其停止非法违法活动,并依法没收非法经营和违法所得,同时各级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六)违规市场秩序行为。

市监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13日- 1月15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宣传广播电视、横幅、公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奖励标准,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以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月15日— 1月20日)

一是各镇街和村(居)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底子清、情况明;二是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镇街和村(居)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各镇街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三)督导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 1月21日至2月20 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搞好“回头看”,不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区安委会专班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和燃放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各镇(街)落实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打非”责任状签订和“网格化”监管情况;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上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镇(街)基层政府和村居,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坚决严防事故发生。要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应急、公安、市监、交运等部门及镇街和村(居)等基层群众组织,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全员参与。各区镇街和村(居)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特别是对有生产传统的村(居)、人要严格管控,认真摸排。各镇街、村(居)摸排清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尽快抓好落实,不给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留生存空间。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以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同时要把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环节安全和产品质量、商标标识、产品流向登记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和执法力度。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等措施。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各镇街和村(居)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市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区直关部门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相关报表。一是于1月16日前上报本镇街、本部门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二是每阶段节点报送《汇总表(附件 1-3)》,和节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于2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工作建议等),以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其中,《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相关部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

电    话:13666328668;

传    真:0632-4444118;

电子邮箱:13666328668@163.com;

举报电话:4612350


附件:1.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和违反“三严禁”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4红头版.doc

文件PDF版: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4红头版.pdf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4红头版.doc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4红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