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1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发文机关 | 区工信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工信字〔2022〕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4月2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市、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等精神,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薛安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区工信行业领域监管企业,重点突出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企业。
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自即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采取分级负责、边查边改、同步执法、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1.企业自查。全区民爆物品、电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企业要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积极进行整改。
2.集中排查。区工信局严格按照《薛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3.报送情况。各企业在开展自查的同时,要及时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企业自查台账》,于4月14日前报区工信局。
(二)集中整改和“回头看”阶段(4月16日~4月25日)
区工信局集中排查后,将对各企业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同时,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和我局聘请的安全专家组成“回头看”工作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并认真填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汇总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工信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区工信局相关科室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整改的认真验收,确保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的督促加快整改,并认真检查整改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5月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工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鉴于当前我区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安排人员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绝不允许走过场、搞形式。
(二)严格执法检查。区工信局将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人员,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挂牌督办,并严格落实停工停产措施。对于存在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枣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情形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严肃规范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是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抓好全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该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严禁拖踏懒散、敷衍了事,风险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
附件: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企业自查台账
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企业自查台账
填报单位: 企业(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名称 |
重大隐患 (是/否)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整改进度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注:“责任单位”填企业(单位)名称;“责任人”填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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