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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0937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6-12-02 发布日期 2016-12-02
发文机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城管字〔2016〕65号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薛城管字〔2016〕65号


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78号)要求,决定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餐饮和露天烧烤污染整治等,大力消减污染物排放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扬尘污染防治

1.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配合市城管局和区住建局,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封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抑尘措施;各类施工扬尘污染源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未进行规范管理的,不得开工。

2.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的道路开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检查,要求有关施工方12月中旬前完成绿化带土壤清理和城区开挖路面回填工作,切实减少道路扬尘。

3.道路交通扬尘防治。严格商砼车、渣土车审批及监管,确保未冲洗车辆不驶出工地,有效遏制商砼车、渣土车遗撒现象。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的要求,规范渣土运输秩序,确保渣土车辆覆盖密闭、按规定时间及线路行驶;联合交警、交运等部门严厉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渣土车以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净化渣土运输市场。

4.国省道路保洁。结合牵头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有关镇街和部门对破损严重路面进行修复,保持路面平整;对道路两旁的村庄、路域“三线”环境、公共部位进行规范化保洁,确保无成片垃圾和卫生死角。

(二)城区内餐饮、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烧烤经营户再次进行逐户排查摸底,实施“台账管理、挂牌督办、逐步消零”制度。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实现油烟达标排放,不得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油烟。城市建成区内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烧烤、油烟集中收集净化,实现达标排放。依法规范、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实现“烧烤进院、炉子进店、炉具更换、环保清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区城管局成立由张玉伦为组长,杨传义为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对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实行每半月一调度;建立通报制度,对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人人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薛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