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0938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6-03-10 | 发布日期 | 2016-03-10 |
发文机关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薛城管字〔2016〕12号 | 有效性 | 失效 |
薛城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域网格包保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薛城管字〔2016〕12号
为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域网格包保责任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目标,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域网格包保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薛办发〔2016〕12号)文件要求,现将区城管局牵头第二网格(北城社区)包保组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的工作原则,通过人员协助、物力帮助等方式深入到北城社区帮扶、指导创卫工作,努力把北城社区创建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北城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好基础。
二、网格范围
黄河路以北、永福北路尚品酒店(海河路斜对过)以南、永福北路以西、铁路线以东(北城社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包保北城社区创卫工作落实到位,由区城管局牵头做好本网格所有责任部门(单位)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网格内创卫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区经信局、区金融办、区烟草专卖局、区农发行要服从调度,密切配合,协助共同完成创卫任务;区住建、交运、卫计、食药监、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联络员负责部门与网格之间的沟通协调,根据网格工作需要,随时参与网格组织的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等活动。临城街道加强对社区创卫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保证各项创卫任务的完成;加强属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居民区(宿舍区)创卫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搞好辖区内“八小”场所的监督管理,及时协调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1、区城管局:负责做好责任网格的综合牵头协调工作;做好黄河路(北批南门口至永福路段)中心线以北、永福路(农商行至黄河路段)中心线以西路面及人行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临城街道做好责任区域内所有公共基础设施、文体设施、窗口单位、沿街单位(含沿街经营门店)、社区、市场、“八小”场所的任务落实。
2、区经信局:配合牵头部门完成所交办的工作;做好黄河路以北、永福路以西、北门口以东、农商行以南(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范围内路面及人行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督促临城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责任区域内北批市场、沿街单位、居民区的管理任务落实。
3、区金融办:配合牵头部门完成所交办的工作;做好黄河路以北、北门口以西、铁路以东、老临中以南(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范围内路面及人行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督促临城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责任区域内沿街单位、居民区的管理任务落实。
4、区烟草专卖局:配合牵头部门完成所交办的工作;做好农商行以北、永福路以西、北小路以东、尚品路以南(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范围内路面及人行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督促临城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责任区域内沿街单位、居民区的管理任务落实。
5、区农发行:配合牵头部门完成所交办的工作;做好老临中桥以北、北小路以西、铁路以东、尚品路以南(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范围内路面及人行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督促临城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责任区域内沿街单位、居民区的管理任务落实。
6、临城街道及北城社区:按照创卫办标准要求,完成网格内基本情况的摸底、统计、建档、上报及整改工作,做好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任务落实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所有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包保部门完成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7、区住建、交运、卫计、食药监、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职能单位:按照区创卫办标准要求,完成网格内基本情况的摸底、统计、建档、上报及整改工作,抓好各自职能范围内具体职责任务落实;配合牵头部门、包保部门完成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主要任务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域网格包保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薛办发〔2016〕12号)文件要求的工作任务,摸清网格内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有关标准和创卫任务目标责任分工,采取按条、按块或条块结合的方式,消除责任盲区,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全面掌握第二网格内所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创卫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量化考核;建立有关部门、镇街、村居协调机制,推动第二网格的创卫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治环境卫生。协助社区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将单位卫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定期对辖区内各单位、公共场所、庭院、楼栋及居民户开展“大清洗、大清扫、大清运”活动,绿化美化,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督促检查社区所有单位、门店、房屋产权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整治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行为;及时清理、粉刷、查处乱贴、乱喷、乱画的小广告;规范管理门头牌匾,做到上不遮窗、下不遮门、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及时更换危旧门头牌匾;大力整顿露天烧烤、大排档、路边小吃及“三场一点一部”(停车场、修车场、洗车场,废品收购点,物流货运服务部),解决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各类违章问题。
3、完善基础设施。协助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改造社区背街小巷,硬化平整道路,疏通给排水管网,配套完善垃圾收集容器及标准化公厕,完善健身、休闲、娱乐等公共设施。
4、整治重点部位。联合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八小”场所、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违规饲养宠物、鸟类和畜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5、开展健康教育。联合社区营造浓厚的“创卫”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开展“创卫”工作标准及健康知识进单位、进市场、进门店、进家庭等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创卫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大局意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任务,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创建工作及网格包保职责任务落实工作,确保两促进、两不误。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和工作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属于职能部门、属地村居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村居予以处理;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第二网格创卫工作不丢分,同心协力打造全区创卫网格化管理亮点。
(三)落实工作责任。本网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程春常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区烟草专卖局、区农发行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各责任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临城街道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网格联络员为成员的网格工作组。加强对网格工作督导检查,对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及时通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薛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薛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309号-1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邮编:277000 网站技术支持:0632-4441199
网站标识码:3704030010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