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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09417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6-05 发布日期 2018-06-05
发文机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综执字〔2018〕47号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印发《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施工

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薛综执字〔2018〕47号   

区市政管理处、区园林管理处、区新城市政园林管理处、局公用事业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8〕11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发〔2018〕27号)、《关于印发薛城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薛安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局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 年6月5日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8〕11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发〔2018〕27号)、《关于印发薛城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薛安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局决定开展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 2018 年全局建筑施工零事故的目标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参建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 日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 8日-11 月 30 日)。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具体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总结完善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20 日)。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监督检查相结合。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结合相关专业工程事故发生规律,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调机制,集中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落实,确保行动实效。

(二)强化过程督导。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每季度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检查,并将每季度检查情况于季后3日内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抽查。

(三)及时总结分析。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注重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请于 6月8日前将专项治理动员部署情况、12 月 11 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亮,电话 :4496706、18263298899

邮箱:xccgfzk@163.com


附件: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白连刚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德生   局党委副书记、枣庄西站管理办公室主任

        田传卫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    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传义   局党委委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程传营   局党委委员、区城管局副局长

        曹     凯   局党委委员、京沪高铁枣庄站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世民   区市政管理处主任

        王纯仁   区新城市政园林管理处副主任

        袁    浩   区园林管理处(主持工作)

        刘    刚   局督查室主任

        沈思强   局办公室主任

        季    磊   局公用事业科科员

        李    亮   局法制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田传卫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