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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0947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发文机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综执字 〔2020〕20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薛综执字 〔2020〕20号


为做好城区暴雨期间排水防涝的应急处置,维护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秩序,保证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特制定本方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13日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准备”的原则,认真开展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预案等级

城市排水应急预案,按雨量大小分三级,即I级、II级、III级。

I级应急预案,即特紧急应急预案,城区日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的暴雨。

II级应急预案,即紧急应急预案,城区日降雨量达100—150毫米以内的大雨。

III级应急预案,即一般应急预案,城区日降雨量达80—100毫米以内的中雨。

三、预案处置

当城区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时,启动I级应急预案。下雨期间,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每小时向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城区排水管道排水情况,特别是历年内涝路段积水情况,包括黄河路和燕山路交叉路口、泰山路(泰山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郯薛路立交桥(铁路立交桥底)、天山路(铁路立交桥底),以及被列入易涝点的光明路与燕山路交叉口、光明路与永福路交叉口西约500米处。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负责向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向区防汛总指挥部报告情况。根据区安排启动I级应急预案,根据积水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抢排防涝。

当城区降雨量在100—150毫米以内时,启动II级应急预案。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每2小时向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城区排水管道排水情况,特别是历年易涝路段积水情况,由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报告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积水情况,通知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巡线,组织排水泵站、排污站,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排水防涝。

当城区降雨量在80—100毫米以内时,启动III级应急预案。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每4小时向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城区排水管道排水情况,特别是历年易涝路段积水情况,由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排水防涝,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区防汛应急的组织领导,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孙晋营

副组长:龚乐琪

成  员:王纯仁、王士民、沈思强、季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发生危急事故和险情时,紧急组织人员疏散;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薛城市政和新城市政排水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技术指导组,各组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二)排水抢险组:办公室、技术科、施工科、路灯科、城管科

职责:负责检查井的疏通、启闭,排水管渠的疏挖、提升,泵站的运行,控制积水和淹水的蔓延,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组织各单位抢险队集中投入排水抢险。

(三)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财务科

职责:建立应急资源的台帐,对排水泵、编织袋、运输车辆等设施的分布和联系方式要制成图表,必要时紧急调集物资和工具到救援现场。

(四)技术指导组:技术科

职责:负责制定各险情地区排水抢险技术方案,并监督指导实施;解决应急排水问题,处理险难问题,确定城市排水应急预案等级,并提出启动意见及指导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进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要准备编织袋、雨衣、水鞋、铁锹、手电筒等抗洪抢险必备物资,保证抢险需要。

(三)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要准备防汛应急资金,以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四)薛城市政服务站和新城市政园林中心汛前要完成雨排管线、检查井、雨水井等排水设施的清淘和疏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发挥应有的功能;要认真做好排水防涝泵站内电器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工作,保证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重点做好易涝、低洼地段排水工作,制定好排水应急实施方案,做好实施强制排水和安全转移居民的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对救援抢险过程中急需调用的物资、器材、人员、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拒绝,否则依法严厉惩处。对不认真履行应急预案相关职责的单位科室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