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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019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1-11-23 发布日期 2021-11-23
发文机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综执字〔2021〕6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薛综执字〔2021〕6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23日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薛城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薛政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针对渣土管理、餐饮油烟治理、环卫保洁、市政园林等重点领域,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原则,全面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专班集中行动”,集中力量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有效遏制城管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为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治理渣土扬尘。认真做好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房屋拆迁、园林绿化等工程渣土的运输监管,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的要求,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黑”渣土车,净化渣土运输市场。

1.落实“三班倒”,建立健全渣土运输24小时监管机制。严禁所有渣土车辆在22:00至第二天6:00期间开展渣土运输行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禁运输渣土的规定,同时必须严格遵守《薛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在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设置24小时相对固定检查点。严查“黑”渣土车、密闭不严、冲洗不到位、带泥上路、撒漏乱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按照“门前三包”原则,监督建筑工地对其各出入口一公里范围内外延道路内实施全面保洁,每天至少保洁2次,确保路面见底色、无积尘。(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联合区住建、交运、公安等部门,开展“源头治理、过程管控”一站式执法。配合住建部门监管在建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十个必须”,协同交运、公安部门严查不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渣土车违规运输。(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防治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新开工的市政道路改造建设等工地必须进行围挡作业,并对施工工地做好扬尘治理,每天根据现场情况洒水抑尘。(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区新城市政园林中心)

6.规范园林绿化工作,实施裸露土地治理。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封闭施工、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绿化树木枝叶修剪实行“即剪即清”,加快推进裸露土地绿化治理,防止造成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区新城市政园林中心)

(二)重拳整治餐饮油烟。继续做好餐饮服务经营者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完善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情况工作台账。

1.责令城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对于拒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联合相关部门予以直接关停处罚;对于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而未开启或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油烟的经营者,予以关停整改处罚。(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责令城区内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经营、油烟集中收集净化,实现达标排放。坚决依法依规取缔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行为。(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持续加强环卫保洁。不断提升城区段主要道路及人行道洒水及保洁水平,在做好主次干道保洁的同时,重点向人行道、路沿石边和店户门前延伸,及时清理卫生死角,降低路面积尘。

1.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3公里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实施道路保洁全覆盖,加大清扫和冲洗保洁力度,每周至少机洗1次,确保路面无积尘,行驶车辆无明显扬尘。(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区新城环卫中心)

2.加大巡查力度,严查城区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违规违法行为,杜绝城区环卫保洁作业二次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区新城环卫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城管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考核工作运行机制,牢固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人员具体抓。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采取错时检查、交叉互查、领导带队夜查、突击检查等措施,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严格惩治污染行为。建立污染源清单动态更新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本方案印发后建立工作台账,并动态更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建立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区渣土车管理台账、餐饮油烟治理台账;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区新城环卫中心负责建立城区道路保洁台账等。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强化宣传引导,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带来的变化,共享治理工作带来的成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典型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晋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  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传营  局党组成员、区城管局副局长

        于军涛  局党组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  波  局党组成员、京沪高铁枣庄站站前服务中心主任

        王纯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思永  局三级主办

成  员:袁  浩  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忠伟  区新城市政园林中心主任

        李永强  区新城环卫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士民  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增德  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继征  区京沪高铁枣庄站站前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新城街道中队工作)

        刘  勇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任临城街道中队中队长)

        胡  罡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任常庄街道中队中队长)

        陈  伟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任陶庄中队中队长)

        杨家省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赵牛窝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季  磊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德宝  园区中队中队长

        孔  伟  周营镇中队中队长

        张  虎  邹坞镇中队中队长

        陶  鹏  沙沟中队中队长

        沈思强  局办公室主任

        陈  顺  局投诉受理办公室主任

        李  敏  局法制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军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对接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