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0816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
发文机关 | 区民政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薛民字〔2021〕5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薛城区民政局关于深化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低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民字〔2021〕51号
各镇街民政办:
现将《薛城区民政局关于深化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低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薛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薛城区民政局
关于深化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低保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深化我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完善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根据《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薛政发(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常庄街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低保审批提速增效。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质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实现程序规范、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减少审核审批,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二、办理流程
(一)简化审核审批环节。以高效便捷为目标,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积极推进6个工作日“2+3+1”的模式低保审批办结制,符合办理条件的村(居)民带齐材料到镇街服务大厅,由民政办工作人员当场导入山东社会救助数字平台“一门受理”系统后,民政办工作人员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下达受理告知书,填写 “入户调查表”,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全面审查后,2个工作日将初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拟审批人员名单在申请人居住地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镇街1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的由镇街在10个工作日开展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做出审批决定;对经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及时向申请人书面告知理由,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二)压缩审核审批时限。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6个工作日;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充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三)规范行政文书。要全面规范行政文书,一是精减救助申请材料,镇街要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为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待遇审核审批所需材料。将原本需要填写的申请书、授权书、承诺书三张表格“合三为一”,让申请人员只签一次名只填写一张表,真正做到应减尽减。二是严格救助档案管理,要按照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低保行政文书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材料进 行归档,并及时上报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备案,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会救助事项是针对社会救助对象分布面广、工作量大而进行的创新改革,各镇街要稳步扎实推进6个工作日“2+3+1”的模式低保审批办结制和“无纸化办公”,配齐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显示屏等硬件,依托山东社会救助数字平台,利用现代化手段,使低保办理过程逐步达到网上申请、电子签字、数字档案,真正做到“群众少跑腿。数字多跑路”。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广播、政策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做到政策入户入村(社区),使群众真正了解这些惠民政策相关内容,知晓有工作的要求及时申报程序。
(三) 加强业务培训。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镇街民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本方案从2022年元月1日起实施。
附件:薛城区城乡低保审批流程图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薛城区民政局关于深化推进社会 救助领域低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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