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5917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发文机关 | 区住建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薛住建发〔2020〕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薛城区燃气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住建发〔2020〕8号
各相关科室、区公用事业保障中心、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薛城区燃气行业安全治理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
薛城区燃气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全区燃气安全供应、安全使用以及用户的合法权益,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根据《枣庄市燃气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枣住建城字〔2020〕1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燃气行业进行安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管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突)能力,有效遏制我区燃气安全事故,促进全区燃气工作安全平稳运营。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燃气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与综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燃气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和联动,指导乡镇、街道等基层管理部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支持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为切实提高全区燃气领域依法履职的能力提供支持和专业培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与市燃气协会、燃气和安全专家、中介机构的合作,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
(二)切实加强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单位的法人代表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层层分解考核目标,对照行业规范标准,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推进燃气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基于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起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技防应用。推动燃气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监控检测体系,对燃气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四是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燃气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推动燃气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扎实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狠抓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全面开展以天然气管道、餐饮业场所燃气设施、燃气重大危险源、输(储)配站、调压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燃气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确保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四)加强燃气设施建设管控。燃气设施建设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要全力抓好安全管控。一是切实发挥燃气专项规划指导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燃气规划实施,加大对燃气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燃气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燃气行业布局及安全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燃气建设和发展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二是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燃气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三是加强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强化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燃气设施建设巡查监管,及时发现、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入户安全宣传检查。要将燃气企业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燃气入户安全检查覆盖率、成功率,规范入户安检行为,规范用户安检内容和安检要求,指导用户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对存在用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用户停止供气;通过加强用户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推广安装不锈钢波纹管、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措施,减少用户端燃气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行为。落实钢瓶管理规定,瓶装液化气企业只充装和销售自有气瓶,并按规定涂敷充装标志、气瓶编号,鼓励采用智能阀气瓶,严禁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二是引入先进的管理营销模式,探索建立完善的气瓶充装、配送和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全过程信息管理。引导液化气市场整合,提升液化气市场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积极会同综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本行政区域内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给过期钢瓶充气、无危化品许可证车辆运输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七)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积极联合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及各镇(街)持续加强对辖区餐饮用户用气安全检查,逐步建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照《枣庄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燃气、存放燃气超量和使用黑气等行为,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暂扣气瓶等方式消除隐患。同时,通过加强管线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等手段,推进天然气在餐饮场所推广使用步伐,确保使用安全。
(八)努力提升燃气行业应急处突能力。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应急准备,注重演练过程,确保所有参演人员得到培训和锻炼,提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燃气反恐处突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具有较强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要组织配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备齐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建立反恐处突工作机制。
(九)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和人才培养。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年度宣传培训方案,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投入,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微信、微博和宣传手册渠道,通过进校园、开辟专栏、播放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常识、安全用气意识宣传,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各燃气企业要积极开展员工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专业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改进提升措施;认真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强化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全员传达,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4月下旬至10月底)。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实施,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台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0年11月)。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燃气企业活动开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印发督查通报。同时,将总结经验成果,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击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重于泰山”的紧迫感、责任感。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隐患整治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落实隐患整改。要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立即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跟踪复查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流程、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工作结合。要把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立细化到底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确保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
请各燃气企业将实施方案、总结汇报材料分别于4月20日前、10月31日前报送区住建局。
联系人:张雪超 联系电话:4483500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
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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