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5921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发文机关 | 区住建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薛住建字〔2022〕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薛住建字〔2022〕3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薛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日
《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宣传、抓贯彻、抓巩固、抓提高,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组织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适时开展燃气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全社会安全用气氛围。按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推进科学管理、突出管理重点、强化管理措施,提高我区城镇燃气行业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推动我区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宣贯范围
全区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为宣贯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
三、宣贯时间及实施步骤
从2022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认真组织行业管理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学好条例,用好条例,全面规范燃气执法行为,自觉纠正与《条例》规定不相符的违法行为,规范对燃气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全区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系统内学习阶段(2022年3月1日—31日)。将《条例》纳入住建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将宣贯《条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结合燃气安全日常宣传,制定具体宣贯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宣传《条例》,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系统学习《条例》,深刻理解和领会把握法规内容,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水平。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1日—30日)。在广场公园、重要路段、居民小区等场所设立宣传点解答群众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条例文本,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有关规定,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多措并举宣传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30日)。一是开展集中宣贯培训。积极配合《条例》起草参与者专题宣讲,组织参与专家教育讲座,提升镇街、燃气经营企业对《条例》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条例》。二是主动上门巡回宣贯。通过进校园、进企业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条例》巡回宣贯活动。三是提升条例宣传“热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阵地优势,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对《条例》进行宣传。
(四)清理整顿阶段(2022年7月1日一12月31日)。在向全社会开展宣贯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薛城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占压燃气管线、流动倒气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实现闭环管理。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宣传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广泛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宣传主力军作用,组织燃气企业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采取宣传栏、宣传横幅、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宣传《条例》和燃气安全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培训计划,燃气管理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二)强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协助指导镇(街)明确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强化队伍力量建设,全力保证城镇燃气设施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着力解决液化石油气空白点等问题,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结合我区实际,加快燃气管理规范化建设步伐,出台创新举措、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
(三)抓好行业层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联动联查、形成合力,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强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保证工作落地见效。
(四)提高燃气安全运行水平。加强对燃气企业监督检查,督导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入户安检频次,居民用户每年不少于一次、非居民用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强化技防措施,借鉴先进经验,为用户更换不锈钢波纹管,保证用户安全用气。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等问题,液化石油气行业流动倒气等隐患,全面排查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挂账督办,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条例》宣贯的重要意义。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在总结多年来枣庄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实践及国家、省相关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燃气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设施保护、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进行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转变管理方式,实现依法行政,促进全区燃气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着力理顺燃气行业管理体制问题。联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严厉打击燃气行业中违法违规行为,理顺燃气行业管理体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职,把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隐患整改不留后患。
(三)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普及与《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行业标准等专业性知识,提高管理水平与能力。要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燃气行业从业队伍的目标,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强化各类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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