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386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8-01-12 发布日期 2018-01-15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发〔2018〕1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薛政发〔2018〕1号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区整体工作部署,现就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和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突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一主线,围绕“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这一目标,狠抓“安监队伍建设、企业标准化建设”两项任务,强化“执法监察、教育培训、双体系建设”三项工作,扎实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打赢打好安全生产领域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确保不突破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际行动,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充实加强区安委会,发挥区安委会12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印发薛城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薛政办发〔2018〕6号)要求,组织开展好集中执法、异地执法等多层次执法检查活动,督促企业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作用。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国有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5、强化齐抓共管。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6、认真宣传贯彻《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宣讲会、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意见》,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7、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本地区制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在贯彻落实意见中予以解决。深入挖掘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招硬招纳入贯彻落实意见,以制度的形式总结提炼、固化推广。
    8、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意见》明确的任务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目标,确保《意见》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9、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增加机构工作力量。要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全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安监机构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开展专项督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0、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194号),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区高危行业和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规范有效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同时,推动中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1、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培训。总结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细化培训内容,分行业门类建立岗位双重预防体系考核题库,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应知应会培训,使企业员工熟知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12、提高双重预防体系技术服务水平。依托各行业领域标杆企业,扎实开展技术服务,推动和鼓励各级标杆企业与中小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引导其他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3、组织开展全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编制双重预防体系监管执法标准,并根据检查发现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精准执法检查,提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
    14、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推广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配套风险分级管控系统、执法系统,确保尽快有效运行。
    15、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研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城市安全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
(四)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
    16、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持续深化煤矿领域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坚持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监察。认真总结安全“体检”、安全大检查行动经验,建立健全“一矿一册”、“一矿一策”,实现精准监管。督促煤矿健全完善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体系,落实防治井下粉尘、有害气体、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危害的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7、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和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强化重点工作攻坚克难。认真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园区认定工作,优化化工产业布局。严格化工项目立项和审批,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和进区入园。督促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高端化、工艺绿色化、生产安全化,建设高端化工基地,加快实施化工行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18、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道路交通源头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推进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深化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和治理运输介质不符紧急行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回头看”活动,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乡级公路以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车管理,进一步健全校车监管体系和全程责任体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信息互通共享。
    19、强化建筑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整治,推动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见效,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辅助巡查和体验式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倒查、即行问责和事故追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强化城市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安全巡查维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20、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逐一明确责任,加强隐患整治,实施销号整改。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公共消防设施,整治事故隐患,强化化工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现社会火灾防控智能化、精准化监管。
    21、强化工贸领域安全监管。开展钢铁企业专项安全治理活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突出抓好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22、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严查各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和违法违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水泥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重点全覆盖”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关闭淘汰工艺落后、粉尘严重超标的水泥生产企业。以汽车铸造、焊接、涂装以及铅蓄电池铅粉制造、板栅铸造等环节治理为重点,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3、农业、林业、电力、铁路、渔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加强专项治理,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上升为制度成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监管良性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24、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推广宣传工作。
    25、加快“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
    26、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制。坚持凡是检查必须有专家参与、凡是检查必须执法、凡是违法必须处罚,组织开展多领域、多批次、多层次的全区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事故易发领域,加大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异地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五个当场”、落实“四个一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效。
    27、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28、严肃事故调查和追责问责。对每起一般事故,都要依法依规查明事故原因,完善整改措施,抓好责任追究。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企业的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将有关事故企业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和统计直报工作,加大对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问题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29、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在全区开展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分阶段、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进行细化安排,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30、认真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全护航工作。将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精准施策,倒排工期,集中攻坚,严防死守,确保峰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突出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突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突出严格执法检查,突出安全生产培训,完成对各镇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
    3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增加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权重,层层传递安全生产工作压力。结合综合考核、综合督查、巡查督导,加强平时履职检查和年度履职绩效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细则,推行差异化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监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实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当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党委、政府实行“一票否决”。
    33、落实好重点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通报办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下发通报,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区安委会坚持每季度以区委、区政府名义通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做好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做好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
   (七)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3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工程、科技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发挥 12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35、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推进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建设,严格培训考核规范化管理。
    3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家人叮咛促安全”、“查保促”等系列活动。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意识。
    37、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加强中介服务行业自律建设、推动实施第三方信用评估的措施办法。
    38、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创新,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紧密融合,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行为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和现场环境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9、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各镇街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执法人员,配齐配强监管执法装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管理规范》贯标达标活动,全面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40、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方案》,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及救援资金补偿等系列工作机制,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重点地区区域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薛政发〔2018〕1号   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