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387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0-03-02 发布日期 2020-03-02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发〔2020〕5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薛政发〔2020〕5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鲁政发〔2020〕1号)和《枣庄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2号)要求,抓好乡村产业振兴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2年,全区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建成一整套符合薛城实际、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到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全区30%以上乡村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一)构筑乡村产业平台。按照“一区多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突出粮食、果菜、畜禽等产业,加强引导调控,落实扶持措施,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围绕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创建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创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强镇3个;围绕传统手工业、传统食品业、传统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市级及以上乡土产业名品村20个。通过打造平台,集聚资源,促进区、镇、村联动发展,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兴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二)稳定粮食生产。坚持稳字当头,聚焦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巩固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度。落实好各项农业补贴政策,严守28.6万亩耕地红线,将种粮面积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0万吨以上。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为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2万亩;到2025年建成15万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加快恢复生猪产能。严格落实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新建大型养猪场环评承诺制等各项政策举措,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积极扶持生猪生产。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引进培育集饲料供应、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大型养猪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推进无疫省建设。加强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提供检测和技术支持,切实提升动物防疫水平。力争生猪产能2020年年底前接近正常年份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四)着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早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设施农林牧渔业,持续提高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占农林牧副渔业增加值比重及增幅。在设施农业、林业方面,以扩大蔬菜、苗木、花卉等作物设施种植面积及产量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智能温室、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在设施牧业方面,以提高生猪、蛋鸡、肉牛、肉鸡等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规模以上生态养殖场;在设施渔业方面,以推广工厂化养殖为重点,提高渔业设施养殖产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五)打造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立足资源禀赋,聚焦优势品种,按照“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高端化)目标,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为载体,支持鼓励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创建果品、蔬菜、畜禽等2—3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经营组织模式,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到2022年,培育2—3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培育3个以上亿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二、坚持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六)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粮食、果菜、畜禽等产业为重点,建设3—5个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冷链物流中心,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及果蔬鲜切、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环节。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村“新六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规模以下企业转规上,到2022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2亿元;到202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5家以上。培育一批省市级“新六产”示范主体。(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七)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突出“三路三河”(郯薛路、店韩路、前薛路、蟠龙河、大沙河、古薛河)空间布局,积极打造十里湾·水墨田园、三湾里·薛河古韵等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美丽乡村片区,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民俗文化和体育健身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农家乐、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和示范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规模适度的田园综合体。到2025年,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12亿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八)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利用、加工营销、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到2025年,创建市级及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5家以上,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三、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增长

(九)提升耕地质量。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结合南四湖保护整治利用,大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全面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生态地膜栽培和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及技术,推动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到2025年,全区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达9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十)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加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及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力度,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现代高效植保机械替代传统施药器械行动,积极推广太阳能、紫外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培育一批绿色发展典型技术模式。大力推广粪污好氧发酵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和种养循环农业模式,优化提升规模化养殖场全畜禽粪污处理水平,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创建美丽生态养殖场30家,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十一)提升农产品质量品牌。支持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重点培育一批果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到2025年,全区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以上。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加大张庄石榴、周营薄皮辣椒、沙河崖青萝卜、健袖生态鸡蛋等品牌推介力度,积极打造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建立覆盖全区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检测监管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四、强化创新驱动,打造乡村产业科技支撑

(十二)深化农业科技推广创新。引进推广一批高产、优质、专用品种,积极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到2025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畜禽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积极培育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乡土产业名品村。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地修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加强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到2025年,全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十三)建设农业科技园区。鼓励以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为主题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打造科技引领示范县、示范镇村,争创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统筹高校、院所、企业和园区等优势创新资源,开展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集成创新,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促进园区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加强数字农业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十四)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坚持“有边界、无围墙”的开门建园理念和“政府主体、企业唱戏、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方针,加快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通过打造“一轴”——绿色发展和产业融合集中展示轴,“两心”——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和农产品品牌中心,“三片区”­­——优质小麦种植示范片区、优质果蔬种植示范片区、现代循环农业与农旅融合片区,推动“生产+加工+科技”模式创新,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从产业链多个环节实现增产增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五、培强产业主体,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十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推进村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大力培育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聚焦做精、做大、做强,重点抓好银牛面业、夫宇食品、隆润食品等3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到2025年,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4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十六)培强乡土人才。围绕县域农业产业布局,编制急需人才目录和乡村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农村“人才回引”工程,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高级适用人才,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产业带头人。推进“乡村之星”评选和农民职称评定等,加大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力度,落实支持发展等倾斜政策。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继续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工作。到2025年,全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稳定在5000人左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十七)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鼓励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强村贷”作用,助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金融机构应设计差异化金融和服务产品,提高风险容忍度,加大乡村产业信贷支持,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深化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支持龙头企业组织基地农户统一对接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推广“鲁担惠农贷”“鲁青基准贷”业务。加强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筛选1-2个重大涉农项目入库,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授信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人民银行、区农业银行、区农业发展银行、区农村商业银行)

(十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重点探索推进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助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认真落实地方特色险种省级奖补政策,实现特色保险“一区一品”,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人民银行)

(十九)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将种植养殖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探索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点供”用地模式。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利用4年时间全面盘活利用现有闲散土地。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等业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加大现代高效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流通、品牌营销、农业科技服务等产业。落实支持政策,对工商资本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区财政联动按照实际新增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补。工商资本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薛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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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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