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388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发〔20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政发〔2021〕5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序推进我区公共停车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实现对我区车辆停放的规范化长效管理,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基本原则
城市公共停车场(点)规划、建设、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建管并举、统一设置、公益优先、扎口管理、分级实施、市场运作、执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建管并举。以政府性投资建设为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以路外公共停车场(点)为主,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为补充,坚持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
(二)统一设置,公益优先。组织对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进行普查,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市现状和实际,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坚持公益优先,合理设置免费停车泊位。
(三)扎口管理,分级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扎口管理,明确各配合单位工作职责,通过行政备案制,统一管理票据、统一设置标志、标识,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考核,建立统一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四)市场运作,执法保障。建立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经营管理机制,实行公开招标的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城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及有关镇街联合建立停车秩序整治和违法查处机制。
三、管理范围
城区范围:新城街道、临城街道、常庄街道和沙沟镇部分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点),包括公共道路内停车泊位(含车行道、人行道)、政府性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社会经营性停车场。
四、管理模式
(一)实施划区分级管理。将建成区划分为主城区和其他区域,其中主城区又划分核心区、中心区。
核心区(一级):黑龙江路、黄河路、井冈山路、祁连山路所闭合的区域。
中心区(二级):黄河路、珠江路、永福路、德仁路所闭合的区域。
其他区域(三级):枣曹路、郯薛路、蟠龙河绿道、长白山路所闭合的除主城区外的建成区为其他区域。
主城区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管理。其他区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负责管理。住宅区由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建立梯级停车价格体系。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将社会经营性停车场(点)一并纳入梯级停车价格体系,合理制定梯级停车收费标准,同时按照不同区域(级别)、不同时段,分别实行“计时、计次、计日、计月”等收费方式,利用价格杠杆有效治理停车秩序,确保公交优先战略顺利实施。
公共停车具体收费标准由区物价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三)建设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对公共停车场(点)的泊位进行统一编号,建立电子档案。室内、地下、路外停车场采取智能卡停车收费系统管理,同时将泊位数量变化信息通过网络与电子诱导系统衔接;路内(路外)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手持式POS机、视频桩、高位视频等进行停车收费管理,建立数字化监管与收费系统,初期系统与数字化城管系统衔接、后期与智慧薛城平台系统对接。同时在进入城区的重要路口和核心区内设置电子诱导显示屏,实时传递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信息。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停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停车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包括审定与停车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和政策,审定公共停车场(点)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方案,对涉及停车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等。
(二)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城区停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监管。薛城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合联网机制,及时依法查处非法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点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规范使用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梯级停车收费先行试点。依据区物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停车收费标准,在交通拥堵、乱停乱放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区域先行停车计时收费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再行调整推广。公共停车泊位的服务管理收费全部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薛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薛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尹作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时荣国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孙 婷 陶庄镇镇长
李岽苏 邹坞镇镇长
王 岳 临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波常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弘善沙沟镇镇长
王均东 周营镇镇长
宋柱广 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主任
张 军 区税务局局长
崔家斌区发改局局长
尚 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
宋波区财政局局长
白连刚 区住建局局长
渐秀东区交运局局长
张玉伦 区审批服务局局长
曹 凯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晋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韩玉森 薛城规划中心主任
唐鲁军 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孙晋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停车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宜。
文件文字版:
薛政发〔2021〕5号 薛政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1).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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