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3-14780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日期 2023-04-26
发文机关 薛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字〔2023〕4号 有效性 失效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薛政字〔2023〕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成员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樊猛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审计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担区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张建兴同志主持薛城经济开发区工作,负责“双招双引”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考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区台办、区侨办、区工商联、海关。

曹保营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税、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能源、重点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综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新旧动能办、区能源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国资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区房产征收事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区属国有企业。

联系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等驻薛单位、企业;联系区税务局、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薛城分中心。

李文硕同志负责司法、大数据、政务公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区文物局)、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

张恩同志负责公安、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军民关系、民兵预备役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薛城公安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

联系区武装部、驻薛部队。

孙发伟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公路、林业、畜牧、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山东高速枣庄运管中心、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刘凌东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化工产业发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金融、通信、商业、供销、链长制考核、“四上”企业培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曹保营同志抓好工业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区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供销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联系薛城供电中心、人民银行薛城支行、区烟草专卖局、区邮政公司,驻薛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和烟草、通信、成品油销售企业。

周海燕同志负责教育和体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局)、区医保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档案局、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区民族宗教局;联系各民主党派。

韩振玉同志负责科技、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外专局)、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区科协。

种法印同志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调度有关重点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联系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附件: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

一、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是指区政府领导出发(出访)、休假期间,由相对固定的其他区政府领导代为处理分管的工作。

二、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签署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紧急公文等。

三、樊猛同志出发(出访)、休假期间,由曹保营同志主持区政府的全面工作,并代为处理樊猛同志分管的工作。

四、根据分管工作性质尽量接近的原则,张建兴同志与刘凌东、孙发伟同志,曹保营同志与李文硕、韩振玉同志,张恩同志与周海燕同志,结为互相补位的对子,一位区政府领导出发(出访)、休假期间,由结为对子的区政府领导进行工作补位。

五、互相补位的区政府领导应加强交流与协调,出发(出访)、休假前后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六、互相补位的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发(出访)、休假。特殊情况时,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同志进行工作补位。

七、区政府领导出发(出访)、休假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工作补位的区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确保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文件文字版:

薛政字〔2023〕4号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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