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5-00535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成文日期 2025-07-17 发布日期 2025-07-17
发文机关 薛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字〔2025〕8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

通   知


薛政字〔2025〕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成员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刘凌东同志、王其春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凌东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科技、国企化债、城乡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通信、商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庞建广同志抓好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科技局(区外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区科协、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薛城供电中心、区烟草专卖局、区邮政公司,联系烟草、通信、成品油销售企业。

       王其春同志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军民关系、民兵预备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薛城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

       联系区武装部、驻薛部队。

       附件: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

       一、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是指区政府领导出发(出访)、休假期间,由相对固定的其他区政府领导代为处理分管的工作。

       二、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签署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紧急公文等。

       三、樊猛同志出发(出访)、休假期间,由庞建广同志主持区政府的全面工作,并代为处理樊猛同志分管的工作。

       四、根据分管工作性质尽量接近的原则,庞建广同志与刘凌东同志、庞伟同志与王其春同志、周海燕同志与王绍文同志,结为互相补位的对子,一位区政府领导出(出访)、休假期间,由结为对子的区政府领导进行工作补位。

       五、互相补位的区政府领导应加强交流与协调,出发(出访)、休假前后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六、互相补位的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发(出访)、休假。特殊情况时,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同志进行工作补位。

       七、区政府领导出发(出访)、休假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工作补位的区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确保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文件文字版:

薛政字〔2025〕8号 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薛政字〔2025〕8号 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