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4004 主题分类 公路
成文日期 2019-10-20 发布日期 2019-08-20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发〔2019〕13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养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薛政办发〔2019〕13号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常庄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责任,推动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规范化开展,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先后开展农村公路网化示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区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34.4公里,农村公路密度为159公里/百平方公里,农村公路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80%以上,全区所有自然村实现等级硬化路通达,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全区农村公路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公路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手续不齐全、施工单位资质水平低,施工过程监督不全面,造成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高。二是“重建轻养”思想依然存在。部分镇(街)农村公路管养制度还不健全,未形成有效的长效养护机制,管养队伍缺失,部分道路存在失养、缺养状态。三是农村公路管养职责不明确。部门与镇(街)之间路权界定不清晰、职责不明确,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建管养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全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努力打造“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任务目标。进一步健全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纳入全区农村公路范畴的公路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管理,做到责任落实、机构入员配备、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专项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五到位”,实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长效养护、成果显著的目标,确保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范围

本《意见》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城市规划区外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但不包括村内街巷(户户通)和农田间的机耕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四、工作重点

(一)规划编制。县道规划由区交运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乡道规划、村道规划由区交运局协助镇(街)组织编制,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项目建设。区交运局是全区县道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镇(街)是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区交运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全面管理工作,会同区财政局,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选择镇(街)入库项目。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项目完工后,交工验收由实施项目业主负责;竣工验收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交运、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验收。

(三)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按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和大修工程。区交运局是县道养护工程的实施主体;镇(街)是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工程的实施主体。区交运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督导、考核工作,协助镇(街)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计划编制。镇(街)应聘请专业的养护队伍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养护施工,村(居)成立日常养护队伍,协助镇(街)做好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安排及时、质量良好,保证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大、中修工程比例达到7%以上,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80%。

(四)日常保洁。农村公路日常保洁指路面清扫、路肩杂草清除、边坡梳理、边沟疏通等工艺较为简单的公路日常管养措施,不包括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区交运局负责县道穿镇、村驻地以外路段的日常保洁,并负责农村公路路面日常保洁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镇(街)负责县道穿镇村驻地路段及辖区内乡道、村道的日常保洁。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日常保洁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日常保洁规范化、市场化、常态化。

(五)安全及附属设施维护。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养护巡查工作机制,做好学校周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的安防设施增设工作,确保安全设施长效使用;新建道路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桥梁“四个一”制度,桥梁两侧养护公示牌设置率达到100%,公示牌设置规范,责任领导、养护人员、监督单位及电话等公开内容齐全、完整。区交运局负责县道安防及配套设施管养工作,并指导、监督、考核镇(街)做好乡道、村道安防及配套设施管养工作。公安部门按照“三同时”要求,参与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管护,负责已建成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监控等设施的接收及管理工作。

(六)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深入推进绿色廊道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三堆五垛”和非公路标志,拆除违章建筑,开展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镇(街)是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监督、考核镇(街)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七)公路管理与保护。区交运局负责县道穿镇村驻地以外路段堆积物、抛洒物的清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查处县道、乡道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镇(街)负责县道穿镇村驻地路段及乡道、村道堆积物、抛洒物清理,乡村道路管护和巡查,乡道、村道和绿道限高限宽设施及禁行限行标志的设置。住建、交运、文旅、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利用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全面形成农村公路保护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财政、住建、交运、农业农村、文旅、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相关单位及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负责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督促和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全过程监管,规范建设流程,做好部门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二)完善体制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机制,建立县级路政员、乡级监管员、村级护路员三级公路巡查保护队伍。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指导做好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区交运局要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做好县乡道路保护工作,及时处理农村公路路政案件。镇(街)要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配齐人员,明确职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村(居)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村居道路巡查管理工作,对重要的乡道、村道可实行路长制,明确专职人员。要科学编制本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建立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定期巡查制度,巡查记录规范齐全、真实可靠。

(三)多方筹措建管养资金。各级农村公路管养部门经费、人员工资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项目建设:国家、省、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用于补助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县道配套资金由区财政兜底;乡道、村道配套资金由镇级筹集。大、中修养护工程:国家、省、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大修、中修工程。县道地方配套资金由区财政兜底;乡道、村道配套资金由镇级筹集。小修保养:区财政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标准,列支农村公路小修养护资金;镇(街)按同等标准配齐乡道、村道的小修养护资金。日常保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原定模式,由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统筹解决。

镇(街)要列支乡道、村道建设养护专项资金,利用“一事一议”、社会捐资、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要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定期检查,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建设管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将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重点对各部门、镇(街)机构运行、资金管理、任务落实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值量化,对完成较好的镇(街)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自该意见正式下发后,原有相关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方案自行废止。

附件:1、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区纳入省交通厅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明细及各镇(街)村道里程表


附件1:

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宏伟  区政府副区长、薛城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李  钢 区财政局局长

        宋  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磊  区住建局局长

        张贵强 区交运局局长

     褚福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单德良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田传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传杰  区审计局局长

        张玉伦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白连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繁焕  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杜夫才  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立波  陶庄镇镇长

        徐方坤  邹坞镇镇长

        李庆彦  临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晓翠  常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褚新耀  沙沟镇镇长        

        单德彪  周营镇镇长

        张洪宇  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主任


附件2:

全区纳入省交通厅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明细及各镇(街)村道里程表

(截至2018年底)

路线编码

路线名称

起点

止点

道路等级

路面类型

里程

(公里)

X013

前王家-薛城

峄薛界

郯薛线

二级

沥青

19.819

X038

常庄-潘庄

郯薛线

104国道

一级

沥青

4.82

X039

陈郝-甘霖

枣木线

枣曹线

二级

沥青

5.321

X040

马公村-曲柏

马公村

曲柏

二级

沥青

1.487

Y007370403

黑风口-山家林

店韩路

小武穴村东

三级

沥青

5.665

Y009370403

珠江路-杨庄

沙沟界南

杨庄

四级

沥青

7.434

Y010370403

中陈郝-防备

陈甘线

黑山线

二级

沥青

8.035

Y014370403

马庄-枣曹线

青年路

枣曹线

三级

沥青

4.489

Y022370403

付庄-郯薛线

纸板厂

郯薛线

二级

沥青

2.476

Y031370403

天齐庙-小官庄

黑山线

小官庄

四级

水泥

3.005

Y036370403

黄洪线

滕州界

凤凰台

二级

沥青

6.275

Y037370403

罗庄-小武穴

山官线

黑山线

四级

沥青

3.291

Y038370403

小营-关庙

小营村

十九中

四级

沥青

8.835

Y057370403

店韩路-刘桥

店韩路

店韩路

四级

水泥

10.121

Y061370403

洪村-陈楼

洪村小学

店韩路

三级

沥青

7.051

Y070370403

河北庄-张桥

泰山北路

张桥村出口

三、四级

沥青、水泥

10.023

Y076370403

西泥沟泉-大辛庄

造纸厂

枣曹线

三级

沥青

9.155

Y077370403

东上山口-北陈郝

焦池

枣木线

四级

水泥

4.319

Y094370403

茶棚-前薛线

郯薛线

前薛线

三级

沥青

3.595

Y097370403

刘沟-枣曹线

青年路

枣曹线

二级

沥青

4.261

Y099370403

大孙庄-店韩路

前薛线

店韩路

三级

沥青

8.501

Y100370403

店韩路-刘河口

刘河口

店韩路

三级

沥青

5.54

陶庄镇村道






93.744

邹坞镇村道






61.022

常庄街道村道






79.697

沙沟镇村道






97.846

周营镇村道






112.581

临城街道村道






22.844

巨山街道村道






2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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