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0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司法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发〔2020〕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区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0〕8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区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一、目录清单
1、编制《薛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编制《薛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3、编制《枣庄市薛城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4、推进临山片区(薛庄社区)棚户区改造(承办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推进实施薛城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承办单位:薛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承办单位: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7、开展易涝区域(小清河片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承办单位:区城乡水务局)
8、推进陶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承办单位:区城乡水务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策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现就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区司法局)
2、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司法局)
3、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区司法局)
(二)第二季度
4、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发改局)
5、《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区发改局)
(三)第三季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区商促局)
(四)第四季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区卫健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拟于第四季度邀请有关专家领导进行专题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题学法讲座由区司法局提请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2小时。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促提升、补短板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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