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1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字〔2020〕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薛政办字〔2020〕15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0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一)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推进多渠道公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弘扬薛城文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继续做好扶贫脱困、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扶贫办、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薛城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二)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教体局负责落实)。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各镇街和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区级统筹和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公开(各镇街和区人社局、区医保局负责落实)。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各镇街和区民政局、区医保局负责落实)。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品牌发布机制,讲好品牌故事。(各镇街和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三)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月底前各级统一发布证明事项清单。(各镇街和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负责落实)
(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市、区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各镇街和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落实)
二、聚焦重大政策深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及时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及时公布各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负责落实)。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国资局负责落实)。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街)在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各镇街和区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0〕9号)要求,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区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编制责任,为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做好标准目录的编制指导工作。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要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条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善于学习和使用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权力运用的边界和方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推行行政机关协商办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减少群众申请次数。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加强信息化手段、新技术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各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加强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区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负责落实)
(五)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整合力量,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
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各级各部门要按年度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目,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文件文字版:
薛政办字〔2020〕15号 2020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docx薛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309号-1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邮编:277000 网站技术支持:0632-4441199
网站标识码:3704030010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