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1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发〔2020〕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0〕24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
《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电〔2020〕98号)、《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的意见》(枣自资规字〔2020〕163号)等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夯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严肃查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为手段,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我区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保护。坚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
坚持底线思维。坚守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一经划定,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坚持权责一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镇街、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管控机制。
坚持奖惩并举。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级田长等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体目标
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布局合理。到2020年12月底前各镇街要全面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建立每块耕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田长制,实现耕地网格化监管。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各镇街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田长、网格员等,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各级田长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定期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组织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
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各镇街自然资源部门应当积极协调农业农村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级执法机构和镇街所要加强巡查检查,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进行对接,确保及时发现设施农业、宅基地建房等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二)以耕地保护考核为手段,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每年检验“田长制”实施成效。“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绩效考核。各镇街在上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设置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定量评价为主,全面考核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要重点考核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合理设置非法占用耕地情况指标权重,真实反映“田长制”工作成效。
(三)落实奖惩措施,初步构建全覆盖、立体化、多元化的管控和激励保护机制,压实“田长制”责任。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多元化补偿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各级田长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保护耕地的持续动力。鼓励各镇街积极借鉴肥城市、齐河县等地先进经验,落实各项管控和奖励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树立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强烈意识,统筹推进落实“田长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地区实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形成田长(及网格员)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田长制”管理工作,确保2020年12月底前落实到位。强化各级“田长”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镇街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多种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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