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402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3-26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发〔2021〕12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

薛政办发〔2021〕12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水文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提供了科学遵循。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水生态安全、河湖管理、经济建设及其他社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洪涝灾害等突发自然灾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影响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发挥水文的基础作用。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水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水文工作,研究支持水文事业发展的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统筹规划,全面提高水文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优化完善水文监测网络。区水文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全区水文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水文基础设施布局,重点围绕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城区水文监测站网,进一步完善区域用水总量监测站网、旱情监测站网、地下水监测站网、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及时改造和完善各类水文基础设施设备,构建全覆盖、广延伸、大服务的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水文监测能力。

(二)加强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应用现代先进技术,建立和完善水文、城乡水务、应急管理及其他部门协同会商、信息共享的水文预警预报联动机制,构建水文信息综合预警预报平台,提高水文综合预警预报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健全水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由水文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发布雨、水、墒情信息;在防汛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远程播报设施,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加快区水文信息中心建设,构建水文信息综合处理平台,实现水情防汛服务网络化。

(三)依法保护水文监测合法权益。城乡水务、水文机构要依法确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并在划定的保护范围边界设立保护标志。各镇街及自然资源、住建、交运、城乡水务、应急管理、供电、通信等相关单位,要依法加强对水文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使用水文监测设施,不得从事危害水文监测设施安全、干扰水文监测设施运行、影响水文监测结果的活动。对影响水文监测的建设工程,应在立项前征得水文机构同意,并经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搬迁、改建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强化水文的社会服务功能。各镇街、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水务、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水文的专业技术,做好行业监管的支撑保障。区城乡水务局要将水文机构出具的雨量、水量等水文监测数据,作为水事纠纷裁决、调解及水资源保护、调(供)水的技术依据;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水文机构的沟通交流,围绕城市防洪、河(湖)长制、地下水保护、节约用水、应急事件处置、水土保持等关系民生的内容,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群众对水文的需求,不断拓展水文工作的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水文信息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强化措施,切实保障水文事业发展

(一)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编办〔2017〕387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水人字〔2019〕20号)规定,枣庄市水文局设立城区水文中心,加挂“薛城区水文中心”牌子,负责管理和实施我区的水文工作,受枣庄市水文局和薛城区人民政府“双重管理”,级别为正科级,原人、财、物管理渠道不变。各镇街要尽快与区水文中心对接,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水文工作。区水文中心要加强对镇街水文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水文服务体系,确保我区水文工作均衡发展。

(二)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区财政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和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区城乡水务局、区水文中心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水文建设资金支持,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

(三)建设专业化水文队伍。区水文中心要加强水文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水文管理干部队伍和基础扎实、业务精通、甘于奉献的水文专业技术队伍。要大力宣传水文事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水文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推动我区水文事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大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水文工作开展。区发改局要依法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水文建设项目落实;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对水旱灾害、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建设中的水文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各类涉水工程建设要落实“工程带水文”政策,将水文监测建设经费列入工程概算,实行“三同时”制度;区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保障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薛城供电中心要切实保障水文监测工作用电需求;通信部门要保障水文报汛线路、信息畅通;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水文、关心水文、支持水文;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要切实关心水文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激励水文职工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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