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405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1-25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字〔2021〕1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将薛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

薛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薛政办字〔2021〕1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区政府确定,将薛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薛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区委副书记、区长尹作义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峰任常务副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李利萍,副区长、周营镇党委书记常涛、副区长、薛城公安分局局长张恩,副区长孙晋群,区政府党组成员时荣国,区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王绍忠任副主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指导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价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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