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4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发〔2021〕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转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1〕17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电〔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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