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5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发〔2021〕27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对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清单进行调整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1〕27 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各部门报送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区政府办公室于7月5日印发了《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由于《薛城区(2020—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年底前不能完成,故将上述两个事项调整出《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另将2021年11月拟上区政府常务会议题《薛城区路侧综合智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纳入清单,现将调整后的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一、目录清单
1、枣庄市薛城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区发改局)
2、薛城区“十四五”能源规划(承办单位:区发改局)
3、薛城区路侧综合智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承办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策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文件文字版:
薛政办发〔2021〕27 号薛城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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