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9519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2-04-18 发布日期 2022-04-1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发〔2022〕6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薛城区房产税和土地

使用税税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2年度薛城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薛城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税源管理,充分挖掘税源潜力,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两税”税源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全区“两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

(二)调查内容

1、房屋、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信息,包括名称、证件号码、注册类型、国标行业等。

2、房屋信息,包括房屋坐落地、房产原值、免税原值、应税原值、年租金收入、年应纳税额、出租人证件号码等。

3、土地信息,包括土地面积、应税面积、免税面积、土地等级、单位税额标准、年应纳税额等。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1、以镇(街)为主体,对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调查,税务、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各镇(街)成立“两税”税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镇(街)相关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全面负责本辖区税源调查工作。

3、各镇(街)对辖区内重点纳税企业和零散税源开展走访调查。一是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证照,对没有的单位及时给予办理,确保正常申报纳税。二是通过实地查看、测绘等方式,确保证实相符。

4、各镇(街)认真做好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两税”纳税情况登记,建立完善的“两税”税源企业及零散税源台账。同时,税务部门结合“两税”申报信息开展比对,核查出漏缴的税款及时组织清收,涉及违法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镇(街)要及时将辖区“两税”《税源明细台账》和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区综合治税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两税”税源调查,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管控、堵塞征管漏洞的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下大力气,务求实效,通过集中活动,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促进全区“两税”税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次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综合治税工作办公室是落实主体,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好调查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协同作战,统筹人员力量,规范进户执法行为,要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对走形式、弄虚作假、虚假瞒报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三)把握政策,加强分析。要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本次“两税”税源调查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开展调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宣传、税费减免业务的精准辅导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核对检查。通过宣传、核对和检查,准确掌握企业近年来享受的政策“红利”,分析“减税降费”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效解决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之间的矛盾,实现经济发展和收入目标的“双赢”局面。

(四)严格纪律,确保实效。此次税源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各单位和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区综合治税服务中心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确保此次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文件文字版:

薛政办发〔2022〕6 号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薛城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