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48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字〔202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薛城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薛政办字〔202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区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4〕14号)、《关于加快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薛城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82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周海燕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种法立 区教体局局长
周庆艳 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栋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永 团区委副书记
王 硕 区妇联副主席
张卫东 区法院副院长
邵珠鹏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张庆余 区教体局副局长
胡 涛 区教体局副局长
李 峰 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 义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庞 林 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郭传军 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姬厚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旭东 区关工委副秘书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张庆余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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