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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4345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9-17 发布日期 2021-09-17
发文机关 邹坞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邹发〔2021〕48号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做好2021年三秋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邹发〔2021〕48号


各管区、村(居)、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邹坞镇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三秋集中禁烧时间为9月17日—10月27日,集中禁烧期后,转入全年禁烧期。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处的农作物秸秆得到清理,各村所有秸秆一律不准进村,城区主要道路不得有打粮晒粮现象,全面实现秸秆清理“五净”标准:田间净、地边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按照三秋生产要求,全邹坞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95%以上,有水浇条件的及时播种、适时灌溉率达到90%以上,无水浇条件的机械破茬(灭茬)掩埋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技术禁烧。全面推行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玉米破茬(灭茬)——小麦直播(清茬、施肥、精量播种)秋季“一条龙”模式。

1、低留茬、细粉碎、均匀抛洒。凡适宜大型农机作业的田地,均使用机械收获、播种,以村居为单位,对进入辖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手进行统一技术培训。所有进地作业的玉米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还田装置,实施秸秆切碎粉碎作业。机械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5厘米以内。

2、及时播种,适时灌溉。对有水浇条件的田地,采取收割一块,播种一块,灌溉一块。对已收割的地块,要及时播种,根据墒情采取喷灌、漫灌等方式适时灌溉。

3、及时破茬(灭茬),适时播种。对没有水浇条件的田地,采取收割一块,破茬(灭茬)一块,播种一块。使用专用灭茬机灭茬时,灭茬深度以3至5厘米为宜;旋耕破茬时,旋耕深度以5至8厘米为宜。

4、积极推行小型机械收获、破茬、播种技术。对不适宜大型农机作业的山坡、边角及小型地块田地,要采用方便灵活的小型收获、播种机械,实施玉米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破茬等作业,切实解决“大田不烧小田烧”的问题。

5、强化帮扶,跟进任务。积极研究应对天气变化等措施,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破茬播种,积极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

(二)切实搞好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转运网络,进一步加大收储与综合利用力度,实现秸秆转化增值。

(三)配齐防火设施,实行秸秆集中堆放。各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搭建防火棚,要做到对所有的地块进行监控,数量比往年不能减少;有必要的村居要落实1-2个5亩左右的秸秆堆放点,及时清运堆积的秸秆。秸秆集中堆放点和防火棚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田间、地头、林缘、河边、沟渠及道路两侧等处堆放。

(四)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保证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深化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蔬菜、经济作物等高附加值的特色高效产业,推广和引进产量高、秸秆少、易转化的农作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作物秸秆产生量。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17日—9月24日)

1、及时召开会议。“三秋”开始前,各村居要及时组织召开村两委工作会议,统筹安排三秋秸秆禁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禁烧网络。

2、逐级签订责任书。邹坞镇将与各农业村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自觉性。一是以农业村为主入户宣传。各村干部要对农户讲解禁烧要求和旋耕的好处,把今年禁烧严峻形势和严格要求告知群众。《致农民朋友一封信》、《致农机手的一封信》发放率要达到100%。二是以学生为主题开展家庭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开展环保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学生作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率要达到100%。三是以广播标语、宣传车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村要在主干道路、村庄出入口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禁烧阶段(9月20日—10月27日)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邹坞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邹坞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并抽调科级干部和部分机关人员分赴有三秋任务的各村进行禁烧工作帮包。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禁烧机构,村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按照网格化分工落实责任,各网格负责人为网格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领导带班帮包责任制,实行邹坞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片、防火队员包地块的防火网格化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巡查,有条件的村可以聘请责任心较强的防火队员参加禁烧巡查。

2、明确部门职责。邹坞镇农业综合办、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国土所等有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调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组织好人员在重点防火时间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严厉打击各种焚烧行为。

3、加大资金投入。邹坞镇加大对主要农业村禁烧工作的资金投入,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用于秸秆清理和地块旋耕;同时各村也要加大投入,提前准备好机械、车辆和人员,并备齐灭火机、扫帚等灭火工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考核奖惩阶段(9月中旬—10月27日)

1、加强督查考核。考核工作在邹坞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地对各镇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集中禁烧期间,邹坞镇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对秸秆清理不彻底、旋耕不及时、脱岗等工作不力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对邹坞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对重点村、重点区域和易出现着火的点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防范,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理。各村也要加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组织人员组成巡查队伍,及时发现问题,尽快督导整改。村“两委”成员及包村人员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三秋秸秆禁烧考核文件给予处罚。

2、严格奖惩。一是严惩第一把火。集中禁烧期间发生全市、全区第一把火的村(根据国家卫星火点通报和现场检查、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判定),将在月考核中给予一次性扣除20分的处罚,将按照市、区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扣除邹坞镇拨付旋耕费用的50%。二是对发生焚烧秸秆、被卫星拍到通报或被市、区巡查通报的村,发现一次,扣除旋耕费用的20%;发现两次扣除全部旋耕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村还要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对故意焚烧茬、秸秆者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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