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089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发文机关 | 陶庄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陶政发〔2021〕24号 | 有效性 | 失效 |
陶庄镇2021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暨三秋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陶政发〔2021〕24号
各管区、村,镇直和双管有关部门:
为贯彻市、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暨三秋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区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三秋生产工作要求,以绿色高质高效为原则,以安全生产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为重点,全面落实秋季作物适期晚收、秸秆精细粉碎还田、小麦高质量播种等关键生产技术。同时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重点清查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推进生态陶庄建设。
二、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对积存在路边、地边、沟边,特别是蟠龙河、十字河沿岸的秸秆要进行全面清理;实现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秸秆粉碎还田率均达到98%以上;有水浇条件的农田及时播种,适时灌溉,无水浇条件的地块依据土壤质地、墒情等自然因素,尽可能开展机械破茬(灭茬)作业。
三、工作内容
(一)全力提升秋收秋种质量。1、合理安排秋收进度。在不耽误小麦播种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农户适期晚收,促进玉米灌浆,尽可能挖掘玉米增产潜力。2、扩大小麦适期播种面积。今年秋种的适宜播期为10月1日—10日,大力推广小麦宽幅精播、半精播等技术,做到适时适墒播种,努力扩大适期播种面积,确保适期播种率达到90%以上。3、加快普及推广粮食优良品种。在全镇范围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户选择使用小麦统一供种品种,确保年内小麦良种覆盖率达100%。
(二)积极开展技术禁烧。全面推行“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耕深松整地—小麦精量播种”秋季一条龙作业模式。对联合收获机械严格监管,所有进地作业的收获机械必须安装秸秆还田装置,实施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要严格作业质量监督,做到玉米收获留茬高度不高于8厘米、秸秆粉碎长度不长于5厘米。有作业条件的村在玉米联合收获机粉碎秸秆的基础上,再用玉米秸秆还田机打1~2遍,打碎打细还田秸秆,确保作业质量。对不适宜大型农机作业的山坡、边角及小型地块,积极推行小型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破茬等作业,切实解决“大田不烧小田烧”的问题。
(三)切实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机作业效率,推进秸秆粉碎直接还田,扩大秸秆还田覆盖面积。同时,要从燃料转化、青贮饲料等方面入手,拓宽秸秆利用途径,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益。
(四)认真落实秸秆集中堆放。深入开展秸秆清理清运活动,对于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要做好清理清运工作,确保做到“六净”(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村内净)要求,杜绝秸秆进村,巩固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各村都要设立1—2处秸秆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
(五)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1、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宣传先行,采取印发明白纸、悬挂条幅标语、村内大喇叭和宣传车广播、手机群发禁烧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各村要在主要道口悬挂横幅10幅以上,其他标语100幅以上,每200亩地搭建一处防火棚,通过深入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秸秆禁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把秸秆禁烧这项工作抓实抓好。2、建立应急分队,加大巡查力度。镇政府成立以综合执法中队人员为主的10人应急分队,陶庄、夏庄派出所分别成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分队,配备专车和灭火工具;各管区、各村都要成立专职的机动防火队并配齐灭火工具。各村要把本村地块按照就近、方便看管的原则统一划分防火责任区,镇、村防火人员落实到责任区。看护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蹲点值守制度,昼夜巡查,坚决杜绝火情出现。派出所要组织专车、专门队伍进行不间断巡逻,对故意纵火事件进行立案,对纵火人员予以严厉打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三秋生产工作,成立陶庄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三秋生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镇三秋生产、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等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把禁烧工作纳入对村级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秸秆禁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各管区、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主任)、村书记是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各管区、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顺利完成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三秋生产任务。
(二)强化督导检查。三秋集中禁烧期间(9月20日—10月25日),镇政府成立2个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对全镇秸秆禁烧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特别是对主要交通干道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和易着火部位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防范。2个督导组每天按早、中、晚不同时间段将督导巡查情况上传至陶庄镇三秋生产工作群,做到隐患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作严格督导。
(三)严格奖惩措施。1、奖励全面完成任务村。三秋开始前,镇政府按每亩6元拨付各村作为三秋生产工作经费(按发放粮补面积计算)。三秋结束后,对没有火情现象发生,完成秸秆还田、深耕深松以及秋种任务,秸秆清运达到要求的村,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6元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按发放粮补面积计算);村书记奖励绩效工资1000元;参与防火禁烧的副书记、副主任、村会计、卫计专干等“四职”干部按每人800元进行补助,从镇财政向村拨付的补助收入列支,由村兑现。2、实施焚烧秸秆生态补偿。对发生焚烧秸秆的村,按辖区出现焚烧秸秆火点数量缴纳生态补偿金,缴纳金额在各村年度办公经费中予以扣除。生态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集中禁烧期每出现1处火点,小于1亩缴纳5000元,大于1亩缴纳8000元;非集中禁烧期间每出现1处火点,小于1亩缴纳2000元,大于1亩缴纳3000元。关于火点的认定:凡被国家气象卫星、环境卫星监测到并经核实确认的,一律认定为火点;虽未被卫星监测到,但实际发生(包括巡查发现、有人举报等)且被上级核实的火情,一律认定为火点。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位于两村交界处的火点按属地划分,严格按照“烧谁罚谁”的原则进行认定,不论起火原因和过程。3、严肃追责问责。出现焚烧秸秆现象并受到区级以上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批评的村,镇党委、政府对村书记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包村科级干部、管区书记(主任)扣工资1000元,包地块机关干部扣工资500元,村书记给予扣除工资1000元、当年度基础工资下调30%(一次性扣除)和在村年度考核中一次性扣除5分的处罚。严惩第一把火,对发生全镇第一把火的村(根据市区通报、现场检查和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除受到以上处理外,将在发生第一把火的村召开现场会,对所在管区主要负责人和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凡受到处理的村和部门,取消当年的评先树优资格。
陶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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