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3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发文机关 | 沙沟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沙政发〔202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沙沟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沙政发〔2022〕12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
重点排查各村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村级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 风粗暴问题。通过整治,教育提醒各级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违纪违法问题
1.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违规购 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让)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非法占有、占用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内容存在违法条款,或者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明显损害集体利益,如合同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以及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 金)等合同违约问题。
通过整治,查清查实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 情况,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和年度清查制度,依法完善或终止经济合同,收回违法侵占的资产资源和拖欠的承包租赁费,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
2.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
通过整治,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镇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县域内联网互通的农村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3.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 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 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
通过整治,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 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三)其他问题
重点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22日)
成立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小组,组织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各村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逐管区、逐村成立推进专班,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镇、村分级对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逐级压实工作责任。
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多渠道接受农民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惑,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建立区、镇两级投诉平台,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向全社会公布区、镇两级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二)问题清查阶段(2022年4月23日—4月30日)
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要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和镇、村干部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排查,确保摸清底数、厘清权属,具体分以下步骤进行:
1.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实地丈量、盘点。镇牵头统一组织,逐村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实地丈量,登记《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确认表》(附件表4),对被侵占的资产、资源,要建立侵占资产、资源整治台账,逐一销号。
2.在对村级资产资源建立档案的基础上,把资产资源清单与历年来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进行比对校验,对存在问题的合同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3.基于资产、合同,比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账户进行全面盘点。对发现的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盘点资金账户时,要梳理明确应收债权,以村为单位建立 应收款专项清单,明确追缴期限。债权登记日按照“权责发生制” 原则确认。对有争议的债权,要依法明确债权关系;因已进入诉讼过程而具有不确定性的债权应单独说明。
4.对区领导小组交办的群众反映有关村干部问题线索认真调查,限期办结。
要指导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将摸底排查情况在会上公布,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无异议。
对清查出的问题要分类列明清单,建立台账,填报附件表5、表6、表7,于4月3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备案。
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多、问题突出的村,由区领导小组 牵头成立工作组进行重点核查。要对自收和区级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建立信访专项台账,认真调查,限期办结,形成工作闭环。
(三)集中整治阶段( 2022年5月1日— 10月31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边排查边整改、逐一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实施集体资产资源编码统管。依据《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确认表》录入区级统一的农村“三资”数字化管理平台,形成永久性档案资料( 6月底前完成)。对闲置的资产、资源, 除涉及同一规划暂不宜利用的外,要尽快合理盘活使用。
2.对侵占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要依法收回,重新发包、出租。原侵占人有承包、租赁意愿的,村级必须严格履行“四议 两公开”程序,要求其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承包、租赁权。价值(单价)较高、数量较大的资产、资源可在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举行公开竞价,价值(单价)较低、数量较少的由镇经管站组织,以群众认可的方式开展公开竞价。对特殊原因必须定向交易的,要报镇党委同意并留存材料备查。严禁不经公开程序,直接发包、出租给原侵占人。
对无书面合同事实性占用村集体资产、资源,但占用人拒 不缴清承包金、租金、资源使用费,拒不签订合同的情况,要将相关资产资源认定为被侵占的村集体资产资源,限期落实措施,不得假借依法诉讼名义推诿责任、拖延时间。
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伴随有较复杂经济合同纠纷的, 要查清事实,在尊重双方法定权利的基础上合理解决,避免引发信访问题。
3.实施合同档案化管理。以镇为单位对规范后的合同统一编号,逐项登记、集中归档,装订造册,原件由村级妥善保管,镇经管站统一保存合同备份。应当先整改、再编码,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合同要在问题台账中动态管理,不得带病纳入档案管理。对新签订的合同,应及时顺序编号、归档备查。所有合同均要数字化并录入区级统一的农村“三资”数 字化管理平台管理(6月底前完成)。
4.对不规范合同和口头协议,要参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村级重新签订规范合同;要充分发挥镇司法所和村级法律顾问的作用,新签合同应经过司法所或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
5.对内容违法的合同,要依据实际情况,对违法条款予以修订,无法修订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对合同条款明显不利于村集体,存在不公平情况的合同,要加强协商,依法修订相关 条款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6.对因历史性国家政策导致的普遍性承包年限过长等问 题,要统一政策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兼顾村集体和群众利益,谨慎处理。但村级自行制定推行“土政策”导致的个例问题不在此列。
7.对村集体应收债权,能立即收回的要立即收回,债务人暂时确不具备还款能力的,要依法按“四议两公开”程序,与欠款人订立群众认可的还款协议,明确还款宽限期,确保还款宽限期内收回欠款。
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后没有法定债务承担人,在 法律上无法收回的债权,经村级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可在明确责任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镇司法所、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要注重发动群众,充分落实民主 监督,贯彻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措施。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整治过程中同步实施对村干部和基层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 培训和纪检教育,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区 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移交区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 12月31日)
镇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排查整治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关意见,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建成并全面推广农村“三资”数字化管理平台;尽快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开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等产权流转交易统一纳入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要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同时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各村要明确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统筹,落实工作责任、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对遇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对重大问题, 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层层压实帮包责任,包管区、包村科级干部要对所包管区、村的整治情况负责。要压实村级责任,各种村级清理清查台账、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公开公示资料必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联签字后上报到镇存档备查,对开展清查工作敷衍塞责、虚报瞒报、阳奉阴违情节严重的,由领导小组移交镇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镇领导小组将每月进行定期督导,并结合信访线索进行专项督导, 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的,定期予以通报。镇纪委监委将会同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各村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交办,推动整改落实。
(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开门整治,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镇领导小组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四)加强工作调度。自4月22日起,各村于每月15日、30日前上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1)和工作台账(附件2),第一次上报时间为4月22日。首次填报时,如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可不填。6月15日前、12月1日前,各村要就本村整治工作整体情况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半年、全年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三部分),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915110
附件:1.薛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4.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确认表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文件文字版:
沙政发〔2022〕12号 沙沟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文件PDF版:
沙政发〔2022〕12号 沙沟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20220613144757.pdf薛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309号-1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邮编:277000 网站技术支持:0632-4441199
网站标识码:3704030010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