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3383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 |
成文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日期 | 2018-04-18 |
发文机关 | 常庄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常政发〔2018〕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春季妇幼计生技术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常政发〔2018〕17号
各管区、村(居)、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卫计计生服务资源整合优势,创新服务模式,实现计生服务查体与卫生健康体检的全面结合,提高育龄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薛人口组字[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妇幼计生技术服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本次服务活动从4月23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主要服务范围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婚、一孩、已申办再生育人员和辖区内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
二、活动任务
(一)认真开展生育全程服务活动。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开展好生育意愿摸底调查和生育登记服务工作,专职主任要独立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工作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对有生育意愿计划怀孕的夫妇,要及时宣传出生缺陷的预防知识,提高育龄群众对优生优育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其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并免费发放叶酸,同时做好服用的指导工作;要严格落实孕情服务村居干部包保责任制,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对已怀孕的育龄妇女,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及时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和孕情跟踪服务档案,要严格落实孕情服务村(居)干部包保责任制,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对符合政策怀孕后孕情不明原因消失人员,要作为“两非”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对产后人员,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联合开展好产后随访服务。
(二)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品、设立咨询点、入户随访以及“常青树”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对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要大力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对已生育一个子女暂时不打算生育二孩的,要及时提供药具服务;对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要在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通过宣传等措施,引导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随访服务,对意外怀孕的,早发现,早动员采取补救措施。
(三)扎实开展清理清查服务活动。充分借助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反馈信息和系统内部共享信息,认真开展清理清查活动,特别是各社区,要全面澄清常住户、流动人口、租房户、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以及WIS系统中空管人员底数。对清查出来的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及时按统计管理口径落实计生管理地;对非婚生育和多胎生育人员,要依法按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征收卷宗;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管理、划片包保、动态核查、户况显示”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健康查体服务。各村(居)要精心组织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已婚育龄妇女到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查体。这次妇幼计生技术服务活动最大的变化是育龄人群不再到村(居)服务室进行查体,而是到环境更加优越,技术保障更加可靠,服务内容更加全面的镇两个卫生院进行。
镇卫计办主要负责宣传、组织、动员育龄人群到站查体,核查健康查体质量,并把查体相关数据报到镇妇幼计生技术服务领导小组,督导调度村(居)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排名,及时完成春季妇幼计生技术服务数据上传工作。
镇卫生院设两个查体服务点。种楼管区、吴庄管区育龄人群到金河卫生院查体;单庄管区、姚山管区、机关事业单位的育龄人群到常庄卫生院查体。在服务活动中,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密切配合,利用彩超、血压计、听诊器等健康检查设备,为育龄人群提供包括子宫附件、乳腺、孕情监护和环情检测在内的单次费用达410元的免费女性健康检查“套餐”,同时要进行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指导服务。并配备一些妇科常用药物,免费发放给有需要的育龄人群。
镇卫生院要确保查体服务质量,负责育龄服务人群信息核实,针对城乡特点,统筹安排好医务人员作息时间,适当进行延时服务,查体数据每天要上传到镇卫计办。
各村(居)两委负责人和村(居)计生专职是春季妇幼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次活动是村(居)两委换届和计生专职重新聘任后开展的第一次计生集中服务工作,各村(居)两委会和计生专职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负起责任。计生专职要把这次任务作为自己能否胜任工作的“磨刀石”,对工作确实不力的计生专职要坚决予以解聘。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站查体的育龄服务人群,要入户进行访查,并落实访查责任制,做到谁访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服务活动的领导,镇成立春季妇幼计生技术服务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督导、调度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也要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各村(居)书记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严格依法行政。镇卫计办、卫生院和各村(居)在服务活动中要切实强化服务观念,转变工作理念,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在查体服务,入户随访等工作中要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强化调度督导。活动期间,镇将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镇将启动工作约谈制度,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村(居)将进行约谈,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
活动结束后,镇对各村(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计入各村居第二季度绩效考核成绩。要求农村进站率不能低于85%,综合查访率不能低于97%,城市社区进站率不能低于50%,城市社区综合查访率不能低于70%。同时作为年终考核评选树优的依据。对工作被动应付,问题严重的村居将纳入镇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常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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