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401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发文机关 | 常庄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常政发〔2018〕6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秋季卫计综合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政发〔2018〕66号
各管区、村居、镇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任务,推动全镇卫计工作长期均衡发展,根据薛人口组办字﹝2018﹞6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秋季综合查体服务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卫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开展健康查体服务活动为主线,强化宣传引导,改进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卫计优质服务的公平性,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升群众满意指数,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深入开展健康查体服务活动。各村居要精心组织42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新婚、一孩、和已申办再生育的育龄妇女到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查体。在查体服务活动中,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密切配合,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卫计资源,为每位到站育龄妇女开展彩超健康检查和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政策咨询指导服务。每个查体点,要悬挂宣传横幅,准备好宣传品,配置B超机、血压计、听诊器等健康检查设备,并配备一些妇科常用药物,免费发放给有需要的育龄群众。对确不愿到站查体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站查体的育龄妇女,镇卫计办包村人员和村居专职要入户进行访查,并落实访查责任制,做到谁访查、谁签字、谁负责。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联合开展好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卫生计生免费服务项目,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二)认真开展生育全程服务活动。各村居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生育全程服务活动。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开展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对有生育意愿计划怀孕的夫妇,要及时宣传出生缺陷的预防知识,提高育龄群众对优生优育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其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并免费发放叶酸,同时做好服用的指导工作;要严格落实孕情服务村居干部包保责任制,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对已怀孕的育龄妇女,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及时发放母婴保健手册及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做好孕期保健服务;对符合政策怀孕后孕情不明原因消失人员,要作为“两非”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对产后人员,镇卫生院和卫计办要联合开展好产后随访服务,了解健康情况,开展好优生优育优教指导。深入开展孕期保健服务。
(三)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品、设立咨询点、入户随访以及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对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要大力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对已生育一个子女暂时不打算生育二孩的,要及时提供药具服务;对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要在充分知情、知情选择的前提下,通过宣传等措施,引导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意外怀孕的,早发现、早动员,采取补救措施。
三、活动时间
此次秋季服务活动从2018年12月3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此次服务活动,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具体分管卫计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卫计办专职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督导、调度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书记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强化综合治理。各村居要抓好计生服务管理,强化综合治理。按要求组织好查体服务活动,对有婚、孕、育现象的育龄妇女,要及时督促到镇卫计办进行生育登记,并填报相关报表。
(三)严格依法行政。要坚持依法行政,镇卫计办和各村居干部在服务活动中要切实强化服务观念,转变工作理念,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耐心、热心、细心,坚决杜绝违法行政行为发生。
(四)严格实施考核。本次查体服务活动要求农村进站率不能低于85%,综合查访率不能低于97%;社区进站率不能低于50%,综合查访率不能低于70%,查体及综合查访情况最终结果纳入村居第四季度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常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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