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60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8-12-11 | 发布日期 | 2018-12-11 |
发文机关 | 常庄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常政发〔2018〕6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常庄镇关于进一步做好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
常政发〔2018〕6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定在全镇各村(居)进一步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有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镇,确保我镇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活动,必须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村(居)两委会议商议后,提交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广泛性。坚持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共同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针对性。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四)操作性。坚持简洁易懂,轻重适度、可实施性,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破坏和谐,实现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维护生产秩序的内容。如封山育林、护山护林,保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禁止乱放家禽、牲畜,禁止乱砍滥伐,保护生态环境等。
(二)维护社会治安的内容。如遵纪守法、不偷盗、不赌博、不吸毒、不打架斗殴,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扫黑除恶等。
(三)履行法律义务的内容。如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财产,并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如提倡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讲礼貌、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帮助困难户,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讲文明、讲卫生,搞好环境美化绿化,美丽乡村建设,村容环境整治管理,爱路护路;学科学、学文化、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五)其他应加入的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阶段
镇专门成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村居充分利用专题会议布置、村务公开栏、党员学习日、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修订村规民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详细内容,切实提高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知晓率、认知度。以100%的参与率换取100%的遵守率,形成“我制订,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审查修订阶段
1、调查研究。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需要规定的内容。
2、集中意见,拟定草案。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民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居)委员会。各村(居)两委根据村(居)民意见,拟定出本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草稿,再发给村居民征求意见。
3、提交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讨论过程中,要根据村居民的讨论意见,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然后交付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发布实施阶段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后,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布,可以印发到各家各户,也可以张贴公布,并报镇政府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切实负起指导修订完善和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的重要职责,有序推进修订完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村(居)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村(居)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群众进行面对面地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发挥村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把法律关。
(三)严格考核奖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活动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届时将进行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 常庄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常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
常庄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均东 镇党委副书记
宋志华 镇人大主席
种法实 镇主任科员
郭 森 镇党委委员
张 翔 镇党委委员
王崟圳 镇党政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张延鸠 镇党政办主任、综治办副主任
刘 鹏 镇民政所所长
刘 伟 镇调研室主任
李自发 镇宣传报道站站长
李 艳 镇文明办主任
时荣玉 姚山管区书记
宋照昂 单庄管区书记
张延海 吴庄管区书记
黄国防 种楼管区书记
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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