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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549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1-29
发文机关 常庄街道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常办发〔2019〕44号 有效性 有效

常庄街道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战方案

常办发〔2019〕44号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决定2020年目标的实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降低污染排放总量,摆脱目前五项污染物同比反弹、优良天数同比大幅减少的不利局面,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2019年四季度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达到69μg/m3、重污染天气天数同比改善。2020年一季度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改善9.8%、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天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扬尘综合治理

1、严控露天焚烧。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强露天焚烧监管。自2019年10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相关村居每天须对城区周边结合部2公里范围实施24小时巡查。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要严格落实驻村驻点要求,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

2、严格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全面实施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制度。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β射线法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根据工地变动动态调整实施范围。所有拆迁工程拆迁过程同步实施湿法抑尘(包括雾炮措施)作业。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分段抑尘(包括雾炮措施)。交通施工工地推行封闭化作业。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达标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

3、全面提高道路扬尘整治水平。城区主次干道路全面落实机扫工作,非结冰气象条件下每天实施一次以上高压冲洗保洁,加密清扫保洁和冲洗保洁频次。对管养范围内的全部干线公路坚持每天至少清扫1次。市政养护路段及以外5公里范围内,坚持每天至少清扫2次,境内农村公路每周至少清扫3次;并全面落实湿式清扫。要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尘土不超过3克/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和辅道不超过8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10克/平方米。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应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同时每天实施雾炮降尘等措施,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落实每天2小时雾炮降尘措施。严查物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348(枣曹路)及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4、加强主干道交接口、堆场、停车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国道、省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因地制宜实施石屑、焦渣、砂石等多种方式硬化,对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台进行车辆冲洗。乡镇道路与省道、县道等主干道交接处,至少实施1公里硬化,防止带泥上路。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

(二)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及工业聚集区综合整治

1、深化“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对于整合搬迁或提升改造类的,坚持高标准,按照入园化、规模化和达标排放的要求,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2、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监管。对照蓝天保卫战、全省清洁取暖规划和国家清洁取暖试点要求,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2019年采暖期前,要以村居为单元整体推进,不得在各村零散式开展。按省、市、区政府要求完成散煤替代任务,自城乡结合部、建成区开始,推动实施本地散煤取缔工作。全面取缔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煤设施及散煤(含原煤、无烟煤、型煤、焦炭等非清洁能源。

三、保障措施

各村居、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原则,逐项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按照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区确定的职责分工制定配套部门秋冬季工作计划或方案,逐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并加强指导督办和现场检查,建立查处台账,扎实落实行业大气污染监管责任。各企业和排污者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现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好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减低到最低。

附件:常庄街道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战工作领导小组


常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9日


常庄街道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战工作领导小组

各管区、村居、各部门: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决定2020年目标的实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降低污染排放总量,摆脱目前五项污染物同比反弹、优良天数同比大幅减少的不利局面,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曹保营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晓翠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均东   党工委副书记

王  磊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孔  骞   办事处副主任

肖  波   办事处副主任

郭  森   办事处副主任

徐  策   常庄派出所所长

张延明   临山派出所所长

张裕川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  涛   党工委委员

孙成梁   党工委委员

殷  良   人大工作室副主任

郭庆海   主任科员

邵长春   主任科员

种法永   副科级干部

贺新云   副主任科员

张裕信   社会事务管理副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王  魁   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张恒洲   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孟祥辉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蔡承坤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种旭东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曹昌峰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薛  洁   投资(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财   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  峰   建环办主任

常  城   执法分局局长

蔡成坤   安监站站长

张裕军   供电站站长

宋  亚   市场监管所所长

马安勤   国土所所长

岳玉喜   司法所所长

付贵军   综治办副主任

张延鸠   党政办主任

杨尚武   调研室主任

李  杨   环卫所所长

王  缜   法制办主任

刘圣才   督考办主任

孟庆生   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长

黄国防   种楼管区负责人

时荣玉   姚山管区负责人

宋兆昂   单庄管区负责人

张延海   吴庄管区负责人

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常庄街道建环办,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