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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3/2022-1605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1-09-18 发布日期 2021-09-18
发文机关 临城街道 关键词
发文字号 临办发〔2021〕1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临城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办发〔2021〕14号


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消除由于秸秆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关于秸秆禁烧的指示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秸秆利用与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推进生态临城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三秋期间,在全街道范围内禁止秸秆焚烧,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积存在路边、地边、沟边等处的秸秆进行全面清理;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均达98%以上;全面完成小麦播种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技术禁烧。全面推广“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小麦精良播种”秋季一条龙作业模式,对联合收获机械严格监管,所有进地作业的收获机械必须安装秸秆还田装置,实施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要严格作业质量监督,做到玉米收获留茬高度不高于8厘米、秸秆粉碎长度不长于5厘米。

(二)切实搞好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转运网络,进一步加大收储与综合利用力度。

(三)实行秸秆集中堆放。对于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要利用村外空闲地实行集中堆放,做到有序堆放秸秆。禁止在田间、地头、林边、河边、沟渠及道路等处堆放,杜绝秸秆进村。秸秆堆放点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重点支持秸秆集中化储运。

(四)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居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禁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严控源头严抓预防严管重点,筑牢秸秆禁烧防火墙。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形势,把秸秆禁烧工作做实 、做细,为临城人民守护好蓝天白云。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全街道大力推行“四个到位”宣传模式,即禁烧公告张贴到位,过路标语悬挂到位,禁烧宣传单发放到位,禁烧规定宣讲到位,通过深入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各村居要在主要道口悬挂过路横幅8幅以上,其他标语100幅以上,每200亩地搭建1处防火棚,通过深入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应急分队,加大巡查力度。街道成立20人应急分队,派出所成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分队,配备专车和常备灭火工具;各村居都要成立专职的机动防火队并配齐灭火工具。各村居要把地块按照就近、方便看管的原则统一划分防火责任区,街道、村居防火人员落实到责任区,每一片责任区明确不少于2人包片看护,以便调度防火情况。看护人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决杜绝火情出现。派出所要组织专车、专门队伍进行不间断巡逻,对发现火情的地块户主进行控制,对故意纵火事件进行立案,对纵火人员予以严厉打击。每天中午12点前向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防火情况和生产进度,确保有火情出现时迅速果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全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临城街道成立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等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把禁烧工作纳入对村居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居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居书记是辖区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做好本辖区禁烧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夺取三秋秸秆禁烧工作全面胜利。

(二)强化督导。市、区集中禁烧时间自即日起开始,在集中禁烧期内,市、区督导组对禁烧工作实行24小时巡查,对禁烧工作严密监控防范,集中禁烧期后转入全年禁烧期,时间另行通知。街道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在集中禁烧期内,对全街道秸秆禁烧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特别是对公路、铁路、城乡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和易着火部位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防范。做到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督导整改。

(三)严格奖惩。一是奖励成绩突出者。三秋结束后,对没有火情现象发生,完成秸秆还田、深耕深松以及秋种任务,秸秆清运达到要求的村居,街道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二是实施焚烧秸秆生态补偿。对发生焚烧秸秆的村居,按辖区出现焚烧秸秆火点数量缴纳生态补偿金,缴纳金额在各村居年度办公经费中予以扣除。生态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集中禁烧期每出现1处火点,小于1亩缴纳5000元,大于1亩缴纳8000元;非集中禁烧期间每出现1处火点,小于1亩缴纳2000元,大于1亩缴纳3000元。三是关于火点的认定。凡被国家气象卫星、环境卫星监测到并经核实确认的火点,无论起火原因和过火面积大小,一律认定为火点;虽未被卫星监测到,但实际发生(包括巡查发现、有人举报等)且经上级禁烧办核实的火情,无论起火原因,一律认定为火点;属于禁烧范围内的秸秆,既包括农作物(玉米、大豆、棉花、花生、地瓜、马铃薯等)收获之后农田里的留茬和堆放于农田、地头、沟渠、路边、晒场、坑边、村内等地的秸秆,也包括成熟期内未收获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位于两村居交界处的火点按属地划分,严格按照“烧谁罚谁”的原则进行认定,不轮起火原因和过程。四是严肃追究责任。凡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被区级以上部门(新闻媒体)核实认定的,村居主要责任人就地免职,包村居科级干部扣工资500元,包地块机关干部扣工资200元,村居书记、主任按照《2021年度考核工作意见》文件要求扣绩效考核工资500元,在村居年度考核中给予一次性扣除5分的处罚;严惩第一把火,对发生全街道第一把火的村居(根据市区通报、现场检查和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除受到以上处理外,街道将在发生第一把火的村居召开现场会,所在村居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公开检讨。凡受到处理的村居,取消当年的评先树优资格。

秸秆禁烧是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三秋生产的各项服务工作,夺取秸秆禁烧工作的全面胜利。


临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临城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2、临城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包村人员一览表 


附件1:

临城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1.督导组

组  长:董   伟

副组长:王   浩   石   硕

成  员:秦   泰   张   明

负责对街道三秋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导机关、村居防火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导村居秸秆禁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调度组

组  长:张翔

副组长:张传宇

成  员:田勇

负责调度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收割、旋耕、播种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  振

副组长:田  方

成  员:徐伟超

负责三秋生产、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对工作措施不力进行街道通报。

4.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李晓雨

副组长:张  永

成  员:黄孝龙、杨其行、张  卿

负责三秋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农业机械调度、检修、协调以及秸秆回收、利用、清理工作。



附件2:                                                                        早8:00--晚10:00

临城街道办事处科级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三秋”防火包村责任分工一览表


村居

名称

包村居

科级干部

村居第一

责任人

包村居工作人员

张桥

于  猛

袁传祥

黄孝龙   李   燕    

西丁

丁延安

孙思健

褚哲显  赵  婷

绳桥

田  露

绳开玉

王新月  王亚丽

挪庄

曹保玲

孙  伟

田传顺赵兴

东丁

宋宜闯

殷允军

谢   文

北二

曹保玲

刘祥忠

刘  敏   洪  虹